白河县信访局

时间:2021-10-28 15:25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来访;承办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市信访局及中、省、市有关部门转送、交办的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和网上信访事项。

(二)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制度、政策的建议。

(三)承办省、市、县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向各镇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承担办理市联席办、市信访局及有关部门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组织协调到市赴省进京集体访和进京访接访劝返工作,综合协调处理跨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和疑难信访问题。

(五)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推动中、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级、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县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

(六)加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全面推行网上信访,推动信访视频接访,加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互联网反映和投诉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发挥信访信息汇集分析职责。

(七)承担县信访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八)负责全县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县信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行政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信访工作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修改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与公文管理、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安全卫生、接待及后勤服务和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工作;承担部门党建、依法行政、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和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信访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

负责人:袁作珍    联系电话:0915—7823474

(二)督查案办股。负责中、省、市联席办,中、省、市信访局及上级有关部门、单位交办的信访案件以及县联席办、县信访局自立案件的交办、督办、审核上报等工作;承办群众向县政府提出的信访复查工作;负责对全县信访督查、听证评议、案件办理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行为提出责任追究的处理建议。

负责人:王  晶    联系电话:0915—7820697


信访局下属事业单位:白河县信访接待中心

主要职责:(一)承担县内外群众及其他组织给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的来信来电、电子邮件;负责群众到县委、县政府走访的接待;承办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市信访局及中、省、市有关部门转送、交办的群众来信来电和网上信访事项。

(二)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制度、政策的建议。

(三)承办省、市、县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向各镇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加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全面推行网上信访,运用信访视频接访,加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互联网反映和投诉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发挥信访信息汇集分析职责。

(五)承办县信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访接待中心负责人:庞喜兵    联系电话:0915-781195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白河县城关镇滨河路3号(县政务中心负一楼)

信访局负责人:李  彩          联系电话:0915-7823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