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2019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5-14 07:05作者:佚名来源:县政府办
文件名称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2019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fbmxzfb/2019-0028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生态环保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白政办发〔2019〕31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5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5-14 07:05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中省驻县相关单位:

《白河县2019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2日


白河县2019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持续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扎实做好2019年全县秸秆禁烧工作,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19〕21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秸秆禁烧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疏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原则,加强宣传,强化联动,明确职责,严管重惩,全县范围内全年全时段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块黑斑”,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85%以上、禁烧率100%目标。

二、禁烧时限和区域

全县范围内全年不得出现秸秆(枯枝、垃圾、落叶、杂草等生物质)露天焚烧行为,其中重点巡查时段为:夏收季节5月1日至6月30日;秋收季节9月1日至10月31日。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要把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重点。各镇和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短信、微信、显示屏、印发通告、悬挂标语、召开会议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县文广旅游局在重点时段要通过广播、电视每天按时播放秸秆禁烧相关内容。要强化宣传车流动宣传作用,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和县农业农村局抽调人员组成两个宣传组利用宣传车分别深入到城关、中厂、构朳、卡子、茅坪、宋家、双丰、西营、仓上等镇巡回宣传,县交通局和公路段要安排宣传车深入到冷水、麻虎等镇巡回宣传,各镇要落实宣传车辆深入到村组、重点区域强化宣传。各帮扶干部要将秸秆禁烧知识作为近期走访贫困的重点宣传内容。要公布举报电话,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举报受理制度,对违法焚烧秸秆的处罚案例要及时曝光。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的秸秆禁烧宣传教育,切实做到禁烧公告贴到组、宣传资料送到户,让秸秆禁烧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增强群众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加快形成“不敢烧、不愿烧、不会烧”的良好氛围。

(二)夯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原则,各镇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镇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村(社区)、组要承担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各村组负责人、驻村干部、环保网格员为本村组禁烧工作直接责任人。落实秸秆禁烧工作县级领导联镇、镇级领导包村、村组干部包户包地块责任制,同时镇村户要逐级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将任务、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责任人,全面压实责任。

(三)严格监管执法。生态环境部门要采取无人机拍摄和常态化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记录各地火点(黑斑)情况,保留影像资料,作为考核扣分依据和纪委监委追责问责线索;公安机关要落实基层派出所每日安排警力在辖区巡逻,强化巡逻发现,最大限度地扩大监控覆盖面,实现秸秆焚烧和治安管理双赢,并要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现场执法,对妨碍执法监管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农业农村局要全力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交通局和公路段分别做好国省道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秸秆禁烧工作。同时,成立县秸秆禁烧联合执法巡查组,由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公安局、交通局等单位执法人员为成员,负责全县范围秸秆禁烧巡查执法工作,实行全天候巡查,尤其要加强境内高速路、国省县等道路沿线的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焚烧黑斑和焚烧行为,要严格倒查,加大处罚力度,做到有火必禁、有烟必查、有斑(黑斑)必究,从严从快查处第一把火、第一处烟,在第一时间进行曝光,实现查处一人、警醒一片,确保秸秆禁烧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四)强化问责考核。对秸秆禁烧工作落实不力的,县上将严格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附后)中的问责处理办法进行问责。县考核办要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对各镇和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在巡查暗访中发现一个火点(黑斑)的,扣减相关镇环境保护年度目标考核0.01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秸秆禁烧工作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省、市、县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措施的具体体现。各镇、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制定方案,立即行动,疏堵结合,多措并举,切实把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各镇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公安、交通等部门要依法依规执法监管到位,宣传部、文广旅游局、教体和科技局等单位要加大秸秆禁烧知识宣传力度。各镇和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区域,严防死守,合力打赢夏秋秸秆禁烧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