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白河县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5-31 15:05作者:佚名来源:县政府办
文件名称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白河县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fbmxzfb/2019-0029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白政办发〔2019〕35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5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5-31 15:05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白河县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

白河县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的指导意见》(文旅市场发〔2019〕12号)、《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意见》(安政发〔2019〕4号)、《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9〕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促进我县旅游产业提档升级,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游客为本,以省旅游服务质量测评反馈问题和市旅游服务质量暗访发现问题整改为切入点,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着力解决影响广大游客旅游体验的重点问题,全面推进旅游服务质量有关问题整改,促进我县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旅游舒适度进一步增强,旅游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进一步优化,旅游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力争到2019年底,我县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改善,游客满意度明显提升,旅游综合收入同比增长16%。

二、工作任务

以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为重点,通过实施“公共设施提升、景区质量提升、旅游品牌提升、管理水平提升”四大提升工程,不断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打造核心产品竞争力,增强发展活力,促进我县旅游业品质整体提升。

(一)公共设施提升。针对旅游交通制约因素明显,旅游交通通达性不足、游客乘车难、等待时间过长、交通工具单一且数量不足、影响游客出行等问题,加快旅游交通设施建设,开通景区直通车,解决游客进入性问题。围绕停车场、旅游厕所、旅游标识体系、游客中心建设管理不规范等影响游客出游体验的重点问题,计划和配套完善相关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重点景区旅游服务中心、旅游信息咨询、投诉应急处理、安全保障、紧急救援等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四星级旅游饭店1家,发展一批星级农家乐和特色民宿,不断提高旅游服务接待能力。

(二)景区管理提升。针对旅游产品体验性差,部分景区设施设备老化、标识标牌不足、景区环境卫生清扫不及时、景区工作人员服务不规范等问题,加快推进天宝梯彩农园景区、桥儿沟文化旅游街区核心景区建设,积极创建庙山寨国家3A景区,提升核心产品竞争力。严格执行国家A级旅游景区评定标准,完善、细化、落实A级旅游景区复核和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标准的A级旅游景区坚决清退,促推景区完善咨询、停车场、游步道、标识标牌等硬件建设,加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A级旅游景区服务质量水平。

(三)旅游品牌提升。以生态资源优势为吸引,依托“春来早”、龙舟节、金秋旅游季、丝博会等节事、假日重大活动,大力宣传我县旅游资源,全力打响“秦楚边城 水色白河”文化旅游核心品牌,提高白河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举办各类文化旅游活动,办好“秦楚边城·水色白河”旅游文化节,组织旅游企业、A级景区到周边各大中城市开展旅游宣传推介活动,实施精准营销;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微信平台等媒体,广泛宣传推介我县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拓展国内旅游合作空间,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我县旅游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四)管理水平提升。积极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全面提高旅游行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强旅游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旅游行业自律,规范涉旅企业经营行为,营造良好诚信经营环境。加强舆情监测,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建立联动机制,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增强旅游市场秩序治理能力;强化旅游安全管理,完善旅游服务信息发布、预报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实施旅游镇村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程,确保城乡环境卫生清洁。

三、工作步骤

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分为安排部署、整改提升和总结评价三个阶段开展。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5月1日前)。制定全县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整改提升阶段(2019年5月1日-11月30日)。按照省、市暗访反馈问题,围绕旅游公共服务、旅游景区服务、旅游交通服务、旅游餐饮服务、旅游住宿服务、旅游购物服务、旅游娱乐服务等内容,对辖区和行业内旅游服务质量方面开展全面自查、整改、提升。

(三)总结评价阶段(2019年12月1日-12月31日)。对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价。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是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旅游发展文件、县“两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工作责任,健全督导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服务质量提升,促进我县旅游业提档升级。县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发改、交通、卫健、住建、文旅广电、市场监管、公安、招商、经贸等单位为成员单位的白河县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由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

(二)立即行动。各镇、各部门要立即行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影响旅游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举一反三,制定责任清单,加大督办力度,实行清单销号,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向县文旅广电局报送相关资料,2019年5月31日前,上报具体负责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单,12月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张响,联系电话:0915-7812005,13571428868。

(三)督查问效。充分发挥行业监督、游客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的作用,加大对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明察暗访,随机抽查旅游景区、旅游镇村、旅游交通站点等游客聚集区,对游客广为关注的旅游交通服务、旅游景区服务、旅游环境卫生等重点问题进行排查;公布“12345”便民服务热线电话,鼓励广大游客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通过白河电视台、微博、微信等曝光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将旅游服务质量工作纳入专项督査,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切实提升工作效率。

(四)夯实责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将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安排部署,文旅广电、发改、交通、卫健、住建、市场监管、公安、经贸、网信等部门要加强合作,以提高游客满意度为根本抓手,加快旅游产品开发,配套旅游基础设施,培育旅游市场主体,强化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改善旅游服务环境,全面提升旅游服务水平,不断发挥旅游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带动和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