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君”赵以鐇

时间:2018-08-02 17:18作者:蔡建中来源:原创

赵以鐇(1640-1706),字恒麓,号若霞,山东省莱阳人(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清康熙十一年(1672)拔贡,经朝考合格任夏津县(今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临淄(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县教谕,直隶省大名府浚县(清雍正三年改属河南省卫辉府,今河南省鹤壁市浚县)知县。清康熙四十年(1701)至康熙四十一年(1702),任陕西兴安州(今安康市)白河县知县。

在任白河知县期间,赵以鐇体恤民瘼,兴利除弊,政治有声,深受百姓爱戴,人称“白河君”。今清白河外城北城门内2米高处的岩石上,留有一处竖刻阴文的“赵公德政石”摩崖石刻,每字略大于鸡蛋,刚整朴拙。

清康熙年间,白河县频遭夏旱秋涝灾害,且汉江洪水3-5年即交替发生。赵以鐇到任白河后,在救、赈旱涝和汉江洪水等方面颇有作为,并解囊替民偿还历年拖欠赋税成为一时佳话。时白河经历明末清初的战乱,清康熙十四年(1675)吴三桂又叛清,其部将王屏藩占据兴安州一州六县地。“凡五年,政烦赋重,民逃地荒。” [1]清康熙三十年(1691),白河大旱;清康熙三十二年(1693),汉水暴涨,水毁兴安州城。白河县天灾人祸、田野荒地,“财力殚竭,甿庶凋敝,四顾愀然。” [2]

清廷重新招徕人民耕种,但是白河土地坚硬瘠薄,历年拖欠赋税者众多,“白河逋负尤甚”[3]。清康熙四十年(1701),上司急着催要赋税而无以应。赵以鐇感慨道:“是我之责任也!”于是,解囊为民尽偿拖欠赋税。白河民众纷纷把赵以鐇供奉到祠堂,与祖宗一同祭祀。清康熙四十一年(1702),赵以鐇离任白河知县,“合邑勒石,以志遗爱。” [4]有民众送至湖广襄阳府(今湖北省襄阳市)方挥泪而别。

赵以鐇回莱阳后,居住莱阳城西门里一条南北向的内河街(今七星街北段),人们称这条街为“白河街”。由于,赵以鐇为莱阳赵氏的长支,为便于区别,人们称赵以鐇这一支赵氏为“白河赵”。赵以鐇为贡生时,曾参加清康熙十七年(1678)《莱阳县志》的修纂工作,著有《恒麓制艺》《藻来堂文稿》《白河县诗草》等。

2016年6月1日,蒙白河赵三十世裔孙一赵子吕国利先生惠赠《天水郡趙氏莱陽白河街河清公支初修族谱》一册,得以补遗其二十世祖赵公以鐇惠及白河先民的遗爱。


【注】

[1] [2] [3]光绪《白河县志卷十三·杂记》。

[4]清嘉庆《白河县志卷十·宦绩附》。


参考书目:

[1]清嘉庆、光绪《白河县志》。

[2]《天水郡赵氏莱阳白河街河清公支初修族谱·白河君传》。

[3]莱阳市政协文史委:《莱阳历史文化溯源》,中国出版社,2009.12。

白河县档案史志局:蔡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