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关于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方案的报告

时间:2017-10-20 14:50作者:预算股来源:本站原创

—201710月13日在白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李军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全县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及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2017年全县政府债务限额

2017年,市局下达我县政府债务限额12.4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32亿元,专项债务2.09亿元),比上年减少债务限额0.39亿元。

2017年债务限额中,新增政府一般债券13500万元,置换政府一般债券1840万元。

截止20179月,我县政府债务余额为12.4亿元,未超过市局下达限额。2016年我县综合债务率为65.3%(一般债务55.2%,专项债务305.2%),未超过100%的风险警戒线,但专项债务率已远远超过风险警戒线。按照政府债务限额报批程序,2017年全年政府债务限额提请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向社会公开。

二、2017年政府债券安排情况

(一)新增政府债券使用原则

今年新增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优先用于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点项目以及“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公益性项目,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各类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外债转贷资金按照批准的外债转贷规定用途使用。

(二)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全县今年新增政府债券1.35亿元,较上年减少2.1亿元,下降60.1%;按照中省要求,结合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领域,全县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主要用于教育、交通、脱贫攻坚、节能环保等方面。具体安排:一般公共服务3000万元,教育支出1100万元,节能环保3500万元,农林水12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1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1万元。具体安排到项目情况,详见白河县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明细表。

(三)置换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今年市级下达我县置换政府债券1840万元,较少年减少10万元。按照置换方向,主要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地方政府债券本金1750万元,置换滨河大道贷款本金90万元回补国库。

三、债券分配中需要说明事项

1、扶贫债券安排1200万元,是按照市上下达债券资金时要求用于扶贫1200万元。主要是按照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每年投入不低于当年一般预算收入的2%,并确保增长20%

2、市上下达债券资金时,要求用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1000万元,我县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2000万元,用于集镇两场建设1500万元。

3、其它项目安排的债券资金都是按照债券资金用途要求进行安排的。

四、预算调整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建议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基础上,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3500万元,列“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科目;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3500万元,分别在“一般公共服务”科目中列支3000万元,在“教育支出”科目中列支1100万元,在“节能环保”科目中列支3500万元,在“农林水”科目中列支1200万元,在“交通运输支出”科目中列支4129万元,在“住房保障支出”科目中列支571万元。

为切实管好用好我县债券资金,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全县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借、用、还”管理;二是做好债券资金安排准备工作。按照本次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的债券资金安排意见,及时将债券资金安排到相关部门,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将债券资金安排用于到具体项目上;三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的申报、审批、绩效考核和监管等制度,充分发挥债券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确保债券资金发挥应有效益。四是严格还款责任。按照“谁使用、谁归还”的原则,切实履行还款责任,并按时上缴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本息和发行费。

附件:

1、白河县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明细表

2、白河县2017年置换地方政府债券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