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信息的通告 | ||
索引号 | zfbmbhxscjdglj/2024-0009 | 公开目录: | 市场监管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2024年第3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2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7-25 17:31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4年第3号
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信息的
通告
近期,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取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等9大类79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餐饮食品19批次,合格19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合格3批次;调味品4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3批次;豆制品4批次,合格4批次;糕点1批次,合格1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合格2批次;肉制品20批次,合格20批次;食用农产品25批次,合格25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白河县麻虎镇百惠生鲜超市销售的八角(炖肉料)中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0.250g/kg,标准要求≤0.15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白河县麻虎镇源之初果蔬生鲜商店销售的白芷(炖肉料)中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0.588g/kg,标准要求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白河县麻虎镇百惠生鲜超市销售的白芷(炖肉料)中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0.358g/kg,标准要求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的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处情况将于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