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信息的通告 | ||
索引号 | zfbmbhxscjdglj/2024-0010 | 公开目录: | 市场监管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2024年第4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8月0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8-01 16:54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4年第4号
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信息的
通告
近期,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取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等6大类49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31批次,合格28批次,不合格3批次;餐饮食品5批次,合格5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合格2批次;糕点2批次,合格2批次;肉制品7批次,合格7批次;饮料2批次,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白河县城关镇小张商店销售的生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2计)检出0.199g/kg,标准要求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2.白河县南岭子盛世康生活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生姜中噻虫胺检出0.28mg/kg,标准要求≤0.2mg/kg。检验机构为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3.白河县邻家优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中噻虫胺检出0.97mg/kg,标准要求≤0.2mg/kg。检验机构为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的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处情况将于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