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 ||
索引号 | zfbmssthjjbhfj/2024-0068 | 公开目录: | 生态环保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6月2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6-28 16:33 |
为深入贯彻安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安康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安环委发〔2024〕1号)文件要求,我单位根据部门“三定”方案规定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白河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白办字〔2021〕20号)以及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进一步梳理了本单位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事项,现向社会公开。
1.牵头组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农村卫生户厕改造,不断健全后期管护机制;组织指导镇村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持续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2.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牵头管理外来物种,指导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主管农业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动物防疫以及与动物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4.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组织落实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制度,对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采取分类管理措施。
5.指导农业清洁生产工作,牵头负责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督管理,指导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负责组织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6.负责指导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7.指导和服务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以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指导做好畜禽养殖区域选址和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工作。依法对生猪屠宰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坚决取缔私屠乱宰行为。
8.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
9.配合做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水生野生植物、动物和农业环境损害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损害索赔工作。
10.负责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
11.负责各类农业园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2.负责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中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检查反馈问题中涉及本行业管理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