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残疾人联合会 白河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白河县2022年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5-30 11:08作者:来源:本站原创
文件名称 白河县残疾人联合会 白河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白河县2022年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dqbmxcl/2022-0004 公开目录: 残疾人各类项目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县残联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白残联发〔2022〕16 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5-30 11:08

       按照市残联印发的《2022年度残疾人教就项目实施方案》(安残联发〔2022〕14号)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2022年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项目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扶持对象

      以低保、重残、一户多残、边缘易致贫户、脱贫监测户、建档立卡脱贫户等困难家庭中的农村残疾人为主。

     二、目标任务

     全县帮扶55户农村残疾人户,按照每户3000元的扶持标准,鼓励激励农村残疾人户通过发展产业实现增收。 

     三、资金来源

     2022年上级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项目资金。

     四、资金使用范围

     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农村残疾人户新发展或扩大规模的种植、养殖、林果业、中药、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项目。残疾人户发展多种产业的,只对其中一项主导产业进行资金扶持。

     五、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各镇根据当地种植、养殖、加工等多种产业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相应的规模要求和标准,制定实施方案。

     2.调查摸底。各镇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按照要求和标准进行登记筛选。初步确定帮扶对象,以村(社区)为单位将拟帮扶对象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3.确定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扶持对象填写《白河县2022年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项目申请表》(附件2)提供残疾人证复印件、惠农“一卡通”账户复印件、低保凭证、产业或者加工等照片和其他印证资料一并报镇政府审核。镇政府对农村残疾人户信息及发展产业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填报《白河县2022年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附件4)连同《公示证明》(格式见附件3)和《实施方案》等相关资料在8月中旬前一并上报县残联。

     4.检查验收。县残联会同镇、村(社区)等有关部门于8月下旬对各镇上报名单按照各镇的实施方案全部入户检查验收,在检查验收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做好解释工作。

     5.资金兑付。检查验收后,县残联将最终确定的扶持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将扶持资金兑付到农村残疾人户惠农“一卡通”账户中。

     6.资金监管。扶持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接受县财政、审计和上级残联的检查监督。坚持“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对在工作中虚报冒领,弄虚作假,不按时足额兑付等情况,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7.总结宣传。各镇要做好帮扶对象个人档案、帮扶过程图片资料、名册汇总等档案资料的建档管理工作。及时总结宣传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项目扶持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鼓励激励带动更多农村残疾人通过发展产业实现增收。

 

     附:

     1.白河县2022年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项目资金任务分配表

     2.白河县2022年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项目申请表

     3.白河县2022年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项目公示证明

     4.白河县2022年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

      附件1-附件4(阳光增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