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残疾人联合会 白河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关于印发《白河县2022年资助残疾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入学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dqbmxcl/2022-0005 | 公开目录: | 残疾人各类项目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残联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5月27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5-27 14:49 |
按照市残联印发的《2022年度残疾人教就项目实施方案》(安残联发〔2022〕14号)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为加大残疾人教育支持力度,给予残疾学生及残疾家庭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资助残疾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入学项目”减轻残疾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大学生的家庭负担。
二、资助对象
资助残疾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入学项目(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子女大学生)的对象为2022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被普通高等院校、特殊教育学院录取并报到就读白河县户籍的残疾大学新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包括2022年录取就读的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大学生及硕士、博士研究生可纳入资助范围)。
三、资助标准
资助残疾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入学项目,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资助,用于补助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四、申报程序与资金兑付
资助残疾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入学项目
1.2022年被高校录取的残疾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大学生,由本人向县残联提出申请。持有第二代、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大学生,填写“资助困残疾大学生申请登记表”,并附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残疾人证、银行账号等复印件;困难残疾人子女大学生父母中有一方需持有第二、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填写“资助困难残疾人子女大学生申请登记表”,并附户口本、低保证(本人近月领取低保凭证或镇出示的有关证明)、父母中残疾方残疾人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银行账号等复印件。
2.县残联对申请资助的残疾大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大学上报资料进行审查后和教育等部门对接,比对申报对象信息,对筛查出已成功申报当年其他助学项目资助资金等于或高于残联资助金额的残疾大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大学生不予受理;低于残联资助金额的给予补差额,并做好解释工作。
3.确定后的资助对象,县残联上报市残联,按程序审批,并由市残联直接通过一卡通兑付资助资金。
五、工作要求
1.坚持公正公开原则。镇、村(社区)在镇村(社区)公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县残联在县政府网站公告公示,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2.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各镇及有关部门、单位、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扶残助学相关政策,动员社会各界多方筹集资金,积极参与到扶残助学活动中,使更多的残疾人家庭受益。
3.按时报送申报材料。镇政府要安排专人负责调查筛选和资格审查工作,要认真审核申报资料,核实受助对象家庭实际情况,确保受助对象符合政策要求,同时务必于2022年9月10日前报送困难残疾大学生、困难残疾人子女大学生花名册以及公示证明等相关资料。
联系人:县残联 纪昌琴 0915-7829211 县教体科技局 周 涛 0915-7820775
附件:
1.资助残疾人大学生申请登记表
2.资助困难残疾人子女大学生申请登记表
3.2022年残疾大学生资助项目花名册
4.2022年困难残疾人子女大学生资助项目花名册
5.残疾大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受助资金兑付账号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