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县政府第十二、十三次常务会议和第九次县长办公会议、党组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时间:2021-02-10 09:25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
文件名称 2020年县政府第十二、十三次常务会议和第九次县长办公会议、党组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索引号 zfbmxzfb/2021-0041 公开目录: 政务督查专栏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2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2-10 09:25

 近期,县政府督查室对2020年县政府第十二、十三次常务会议和第九次县长办公会议、党组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20年第十二次县政府常务会议

2020年第十二次常务会议共研究确定事项13项。止2021年2月7日,正在推进落实的10项,已完成3项。

(一) 正在推进落实的事项(10项)

    1.传达贯彻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县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

1)由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定期对医疗机构以及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重点场所从业人员和外环境开展采样检测。

落实情况:2月7日,累计检测医务人员3870人,开展医疗机构外环境检测54份,结果均为阴性;冷链食品及市场外环境采样检测583份、组织冷链从业人员232人开展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2)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各镇政府具体负责对我县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务工、求学、经商等人员全面开展摸排,建立“一对一”联系机制,及时掌握人员动态。

落实情况:经摸排,2月7日,县外返回人员共13721人,县外未返回人员共计4922人,已落实动态管理台账和一对一联系机制。

2.传达贯彻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1)由县司法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牵头负责,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实施方案,起草《白河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白河县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白河县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细则》。

落实情况:已起草,正在征求意见。

2)由县司法局会同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就成立行政复议机构、在执法单位内设法制机构等问题研究会商后提出具体意见,提交县委编委会研究。

落实情况:正在对各部门的“三定方案”进行梳理。

3)县人社局、县司法局要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加大法律专业人才招录引进力度,鼓励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逐步解决我县党政机关法律专业人才紧缺问题。

落实情况:已将该项工作纳入人才引进计划。

4)认真落实好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落实情况:正在起草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相关文件。

3.讨论《白河县易地搬迁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试行)》。由县公安局会同县政府办,按照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白河县易地搬迁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试行》并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按程序印发,并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有效期2年。

落实情况:已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待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4.研究落实县级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有关问题。由县卫健局牵头,县人社局、县财政局配合,参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出台我县县级公立医院及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办法。

落实情况:县级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办法尚在起草中。

5.研究向群公路改建项目建设有关问题

1)由县交通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向群公路改建工程实施方案并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按程序印发实施,力争2021年4月底前建成通车。

落实情况:实施方案已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2)由城关镇政府负责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落实情况:目前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已完成80%。

(二) 已完成事项(3项)

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牵头负责筹备的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已召开;由县水利局、县行政审批局负责起草的《白河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已印发;由县财政局负责的县级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已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二、2020年第十三次常务会议

2020年第十三次常务会议共研究确定事项14项。止2021年2月7日,正在推进落实的9项,已完成5项。

(一)正在推进落实的事项(9项)

1.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1)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如期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工作任务,策划包装一批灾害防治项目并纳入“十四五”规划。

落实情况:2021年1月底,已基本完成普查试点数据审核、汇总任务,个别部门普查数据还在进一步调查审核中。同时策划申报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地建设、应急指挥平台信息化建设、“十四五”应急管理局技术用房建设、应急避难场所抗震能力建设、白河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等项目。

2)由县安委办统筹,县交警大队、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分别牵头,各镇和相关部门分工配合,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在年底前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落实情况:1月底,在道路交通方面,累计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5598起,酒驾130起,排查安全隐患724处,已整改消除698处;在建筑施工方面,累计检查施工现场36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32份,停工整改通知单4份,共排查隐患326条并已整改到位;在城市燃气方面,累计检查燃气企业及经营网点10余次,排查安全隐患20余项并已整改到位;危险化学品方面,累计检查企业324家次,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起烟花爆竹方面,累计查处违规问题70余起,取缔不符合要求的经营点40余处,没收违法经营的烟花爆竹30余箱;非煤矿山方面,累计检查企业131家次,排查安全隐患214处,查处违法行为3起,停产停业1家;在消防安全方面累计检查企事业单位400家次,排查隐患397处,督促整改357处,限期整改40处,下发处罚决定书10份。

2.关于县职教中心建设项目有关问题

1)由县教体科技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有关要求和项目“四制”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确保2022年秋季开学建成投入使用。

落实情况:计划2021年1月20日进行招投标。

2)由县财政局牵头,县教体科技局、县发改局等相关部门配合,从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县级财政分年度预算部分资金等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

落实情况:已做好陕南循环发展、苏陕扶贫协作等项目资金申报相关准备工作,待省市文件出台后申报。县发改局已将该项目作为2021年教育强国项目上报,市发改委已审核通过并上报省发改委。

3)由县自然资源局和县住建局分别负责办理项目供地、规划和施工许可手续。由县财政局负责将该项目土地划拨价款列入2021年县财政预算。

落实情况:已办理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待项目用地手续完成后核发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县财政局已纳入2021年预算。

4)关于项目建设规费收取和减免问题,由县教体科技局会同县住建局研究后,按照政策执行。

落实情况:正在商定规费减免办法,建设规费暂未征收。

3.审定《白河县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讨论稿)》。由县民政局负责,进一步修改《白河县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讨论稿》并送县委编委办、县司法局审核把关后,按程序送审印发、公布。

落实情况:县司法局已完成初审,正在补充相关资料。

4.关于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和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由县信访联席办牵头,各镇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进一步加大交办信访事项的化解力度,确保超额完成年度化解任务。按照分解任务清单,协调督促落实各镇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化解责任、县级联镇领导包案责任和县信访局审核上报责任。

落实情况:已印发《关于重复访治理交办信访事项领导包案化解工作的通知》,落实县级党政领导联镇包案工作责任,每月召开一次信访联席会,分析汇总县级领导联镇包案工作进展情况,促进重复访事项限时解决。确定各镇党委书记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辖区信访工作负总责,镇长为信访工作直接责任人,对信访工作负具体责任。止2020年12月底,我县共完成重复访治理案件31件(交办总任务65),占完成任务单47.7%,中联办交办28件,占总任务的50.9%,化解率排名居全市前列。

5.关于调整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有关问题

落实情况:已印发《关于调整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的通知》。目前,由县人社局负责的乡镇机关和事业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调整标准的审批工作基本完成。

(二)已完成事项(5项)

由县扶贫局牵头负责的脱贫攻坚成效暨东西部扶贫协作省际交叉考核反馈的13个方面21个问题均已全部整改到位;由县财政局(公共资产管理中心)负责的县信访局原办公用房调剂工作已完成;由县住建局负责起草的《白河县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已印发;由县财政局负责的将中心城区非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补助资金已纳入2021年财政预算;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的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政策已落实。

三、2020年第九次县长办公会议

2020年第九次县长办公会议共研究确定事项14项。止2021年2月7日,正在推进落实的10项,已完成4项。

(一)正在推进落实的事项(10项)

1.关于光伏产业发展问题

1)加快推进光伏产业项目建设。由中厂镇负责、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加快陕西红石绿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厂镇同心村项目用地征收、审批等工作。

落实情况:已做好同心村光伏电站试点项目用地征收前期准备工作。

2)由县招商服务中心负责,科学制定“光伏屋顶”实施方案,统筹做好机关单位、学校、安置点楼顶分散光伏太阳板安装工作。

落实情况:已召开光伏产业专题推进会议,正在进行数据收集。中厂镇试点项目已建成,运行效果良好;县污水处理中心试点项目正加紧施工;双丰镇试点项目已签订协议。“光伏屋顶”实施方案暂未制定。

3)加大光伏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县发展建设公司要发挥国有独资公司优势,有序吸纳集体经济组织闲置资金投入光伏产业,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合理收益。具体负责园区屋面光伏屋顶安装工作,并及时解决企业员工住宿问题。

落实情况:正在与相关镇集体经济组织商谈资金投入模式,已启动光伏可研编制及项目融资等前期工作,同时采取先租后建方式解决企业员工住宿问题。

4)由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具体负责,简化流程,压缩时限,尽快完成各类审批手续。

落实情况:企业尚未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5)由农行白河支行、农发行白河支行、县农商行等相关金融机构负责,主动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困难。

落实情况:企业在县农发行的融资需求为5000万,目前正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待相关手续办理后县农发行将启动项目调查工作。县农2次与企业对接,有融资意向,正在向市农行反馈。企业暂未向县农商行提出信贷申请。

6)国网白河供电公司负责,配合陕西红石绿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做好光伏发电上网工作。

落实情况:相关项目暂未启动,暂未申请光伏发电上网。

2.关于双丰电子科技产业园二期项目建设有关问题

1)由县发展建设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双丰电子产业园二期项目,统筹做好双丰电子产业园二期项目园区规划工作,科学编制园区三期建设规划,做到布局合理。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力促更多企业入园。

落实情况:正在开展二期项目园区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县林业局负责调整项目建设所占林地,于2021年上半年审批调整到位。

落实情况:因项目还在开展前期工作,企业暂未申报。

3)县水利局负责,实地踏勘制定双丰电子科技产业园园区二期工程河堤建设方案,报县政府审定后负责实施。

落实情况:正在开展项目设计。

4)县交通局负责,做好双丰电子科技产业园区道路与双丰至仓上二级公路的规划衔接和实施工作,一期、二期园区之间的桥梁所需费用纳入二级公路改建工程一并解决。

落实情况:目前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

(二)已完成事项(4项)

由县招商服务中心负责的白河县光伏产业发展办公室已设立,相关文件已印发,按规定兑现招商优惠政策已落实;县发改局已将光伏产业作为陕南循环发展项目和苏陕协作专项项目申报;由县人社局、双丰镇负责协调解决陕西红石绿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用工难题确保按期投产运营问题已落实。

四、2020年第九次党组会议确定事项

2020年第九次党组会议共研究确定事项9项。止2021年2月7日,正在推进落实的6项,已完成3项。

(一)正在推进落实的事项(6项)

1.研究河街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有关问题

1)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按照法定程序及时组织供地,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落实情况:目前中渝公司申请的6-15号楼的用地手续已全部办结,批准用地面积33.31亩。

2)关于项目土地征收成本费用问题。

落实情况:县财政局已向县河改办拨付3100万元。

3)关于县政府与中渝公司前期账务清算问题。

落实情况:已签订补充协议,制定了明确的拨付方案,暂未打入三方共管账户。

4)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缴问题,按照棚户区改造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落实情况:暂未处理。

5)关于国开行贷款还本付息记账有关问题。

落实情况:相关部门已召开专题会议讨论

2.研究白河县盛大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关问题

落实情况:尚在考察推荐人选。

(二)已完成事项(3项)

县审计局已对白郧汉江大桥工程设计变更、施工措施变更及费用调整等事项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由县飞地办负责的环境协调费有关问题已解决;县财政局已向陕西永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拨付搬迁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