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执法部门:
为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强化执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促进依法行政。按照安康市政府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函〔2016〕229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现安排如下:
一、评查范围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侧重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案卷)。行政执法案卷较多的部门重点评查2016年1月1日以后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
二、评查标准和主要内容
(一)评查标准
1、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内容和标准详见附件1;
2、行政许可案卷质量评查内容和标准详见附件2;
3、行政强制案卷质量评查内容和标准详见附件3。
(二)评查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情况:是否存在无法律法规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对上级机关取消的许可项目继续实施许可,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准予行政许可等情形。
2、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规定自行收缴罚款,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等情形。
3、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情况:是否存在超越职权或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采取强制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
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各行政执法部门依照评查范围和标准对本机关所有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并对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情况进行自查,查找问题、分析成因、及时整改。
(二)部门总结上报阶段
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自查情况撰写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报告,连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案件目录表(格式见附 件4,报送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于11月4日前报县政府办(法制办)。
(三)全县总结上报阶段
县政府办(法制办)根据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撰写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报告,汇总全县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案件目录,于11月10日前报市政府办(法制办)。
(四)市政府抽查阶段
自查结束后,市政府办(法制办)将组织有关部门于11月15日至12月15日采取随机抽取的办法进行复查、点评、通报。
四、工作要求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认真研究部署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案卷评查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和整理典型案例,通过典型案例的示范和问题剖析,教育和帮助执法人员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能力。并针对行政执法案卷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和时限,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行政执法案卷的质量。
附件:1、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内容和标准
2、行政许可案卷质量评查内容和标准
3、行政强制案卷质量评查内容和标准
4、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案件目录表
5、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名单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