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仓上小学监控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15-07-21 16:35作者:来源:
文件名称 白河县仓上小学监控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索引号 CD-zfbmxczj--cgzb-2015-0096 公开目录: 招标投标信息、执行过程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财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5-07-21 16:35

    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白河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对白河县仓上小学监控系统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白政采竞(2015)22号
    2、项目名称:白河县仓上小学监控系统
    3、项目概况:仓上小学监控系统安装包含仓上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石关小学、裴家小学及马庄小学五所学校,系统以主控室为监控中心,连接所辖55个监控点,其中包含53台300万像素网络红外枪式摄像机及2台200万像素红外网络中速智能球机。
    4、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5、项目预算:14.37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响应无效)。
    6、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并提供以下资质原件:
    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商部门允许生产或经营所述设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齐全有效;
    6.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6.3 所投网络摄像机、网络硬盘录像机须提供公安部GB/T28181-2011 认证、相关的检测报告及3C认证(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视同原件);
    6.4 出具谈判供应商注册地或白河县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6.5为保证售后响应时间,需供应商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须提供营业执照和相关证明原件;
    6.6近2年同类业绩合同原件不少于1份;
    6.7交货时提供网络摄像机、网络硬盘录像机出厂证明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特别提示:本次谈判在谈判前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单独封装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属于厂家应提供的资质文件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视同原件),在谈判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交谈判小组审核;谈判响应文件正、副本内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谈判文件的获取
    7.1 时间:自2015年7月21日起至2015年7月23日止,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
    7.2地点: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68号财政局5楼);
    7.3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7.4 获取方式:持单位介绍信及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在采购中心办公室购买。
    8、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大会时间和地点:
    8.1 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7月29日上午9:00;
    8.2 谈判大会时间: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的同一时间;
    8.3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及谈判大会地点:白河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8.4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68号
    9、谈判保证金
    9.1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元。
    9.2 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10、踏勘现场
    不统一组织踏勘,响应人与采购人联系。
    11、联系方式
    10.1 采购人:白河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文昌路40号
    电话:0915-7822178
    联系人:王春荣
    10.2 采购代理机构: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68号
    电话:0915-7820216
    联系人:李海军、裴莉、卫波
 
                      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