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10-22 15:06作者:佚名来源:县政府办
文件名称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CD-zfbmxzfb--xzfbwj-2014-0241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白政办发〔2014〕124号 成文日期: 2014年10月21日
有效性 已失效 公开日期: 2014-10-22 15:06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关于积极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12]70)和市金融办《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全市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通知》(安金融发[2014]41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使这项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重要性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一类面向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人身保险产品总称,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核保理赔手续简便的特点,是小额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种有效的金融扶贫手段,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新农合”的延伸和补充,是倡导“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互助精神的具体体现,是缓解农民群众因病、因灾或因意外事故返贫、致贫的有效措施。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对提高低收入农民的生活保障水平,完善我县农村多层次保障体系,促进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具有重大意义。我县已于20129月印发《关于积极开展白河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通知>(白政办发[2012]100)文件,专门安排部署了此项工作。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积极支持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推动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其服务三农的积极作用。

二、参保原则、对象、承保机构、险种和保费  

(一)参保原则、对象。坚持按照“政府支持,企业运作,自愿参保,群众受益”的原则,全县0岁(出生满28天)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城乡农村户籍人口。

(二)承保机构、险种和保费。全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由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推动,保险业务办理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河支公司负责,险种为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保险,保费每人每年20元,以家庭为单位缴纳参保。同时鼓励具备条件的其他保险业机构积极开展此项业务,以扩大保险推广范围,切实让广大群众受益。

三、目标任务

全县12个镇从即日起同时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确保2014年底辖区参保人数达到农村户籍总人口数的30%以上,力争达到50%2015年底辖区参保人数达到农村户籍总人口数的50%以上。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10月)。各镇、各有关部门成立相应机构,适时召开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依据各自职能,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墙板、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普及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相关政策和知识,让广大农村群众了解政策、熟悉条款,最大程度地激发农村群众的投保积极性,使更多的群众知保、懂保、投保,不断提高保险入户率,共同推动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11月—12月)。各镇全面启动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实施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参保目标任务。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协助,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总结考核阶段(201412-20151月)。及时总结工作成绩,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措施。各镇在12月底前全面自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总结上报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1月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镇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和完成目标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认真负责、完成任务好的镇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动员。各镇、中国人寿白河支公司要协同配合,采取召开群众会、入户宣讲、书写标语、印发资料、开辟专栏、制作板报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面向农村广泛宣传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目的意义、参保条件、投保方式和理赔程序等。突出宣传小额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切实形成有利于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镇要高度重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协调,迅速落实一名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对不同村组要区别对待,采取灵活多样的实施方式,禁止“一刀切”、强行推广,确保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健康有序扎实推进;县民政、人社、卫生等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积极支持保险机构工作,努力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小额保险对农村救助、新型合作医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的补充作用;保险机构要加强农村服务网点建设,进一步扩大保险覆盖面,提升保障程度,要加强协调,主动配合,提供便捷优质的保险服务,扎实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开展,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镇在工作开展中要以维护低收入群众的基本利益为着力点,切实加强监管,严防违背自愿原则强制投保、违规承保和理赔拖延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发生。中国人寿白河支公司要诚信守诺、简化手续、及时查勘理赔、热情周到服务;加强保费收缴监管,切实防范经营风险。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监督,严厉查处“欺农、坑农、害农”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