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汛前备汛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3-27 10:54作者:佚名来源:县政府办
文件名称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汛前备汛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CD-zfbmxzfb--xzfbwj-2014-0182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白政办发〔2014〕35号 成文日期: 2014年03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4-03-27 10:54

各镇人民政府:

汛期即将来临,为了切实做好各项防汛备汛工作,确保全县平安度汛,现就做好2014年汛前备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防汛抗旱领导成员单位及职责。按照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镇直单位包干责任制要求,汛前要及时补充和完善镇级防汛指挥机构,明确镇属部门和成员单位防汛工作职责和任务。

二、及时修编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各镇立即着手安排,组织防汛工作前期检查,结合近年来的防汛工作实际,参照编制大纲,立足于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修编好镇村两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预案要运用准确的水位数据,努力提高预案的编制质量。

三、全面落实重点部位部位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各镇要立即落实辖区内集镇、河段、堤防、学校、敬老院、塘窖等关键部位安全度汛的包抓责任领导和技术责任人(包抓责任领导必须是副科级以上领导,技术责任人必须是防汛分管领导或镇干部),要明确防汛工作职责,及早组织隐患排除,危险地段要制定防御方案,认真组织巡查监护工作。

四、认真做好抢险队伍的组建。各镇要针对防汛重点组建防汛抢险队伍,提前组织开展抢险救生演练,增强实战能力。要健全稳定队伍,确保队伍来之能战、战之必胜。抢险队伍名单要建制到镇、村。

五、全面落实防汛物资。各镇要加快防汛抢险物资中心储备库建设,通过定点储备、委托代储等多种途径,增添防汛储备物资,各镇防汛物资储备总金额不得少于5万元(可含委托代储)。

六、加强镇村防汛办能力建设。为了更好地做好防汛工作,提高各级防汛综合协调、参谋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各镇必须有专门的防汛办公室,村有专门的防汛值班室,各镇明确1至2名专职人员负责防汛抗旱日常事务及雨量、水位监测站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七、加强防汛设施调试。各镇近期要组织对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预警监测设施维护调试,摸清情况,对短时间难以解决的问题以镇为单位集中上报县防汛办。

八、及时上报相关资料

请各镇将新调整的指挥机构成员名单、责任人名单、专职负责防汛日常事务工作人员名单、抢险队伍名单、镇村防汛预警信息员名单、物资储备明细表、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电子版等于3月28日前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各类表格在防汛专用群共享里下载。)

  联系人:孙 苗        联系电话:7827130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0日

抄送:市防汛办。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