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各类民政资金管理,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构建民政资金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专款专用,白河县创新开展“四查四公开”,从思想到行动严把工作三个到位。
思想认识到位。将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以来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农村五保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优抚、老龄、孤儿等惠民资金纳入工作范围,本着坚决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促进民政惠民资金公开公平落实到位这一目标任务,强化查处违规违纪问题,锐意健全完善资金监管制度,切实解决惠民资金管理、发放、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实现入户核查率、问题回复率、整治纠正率三个100%,力求形成制度完善,职责明晰、监管到位的民政资金完备体制,“无折扣”落实民政惠民政策。
工作落实到位。从救助对象是否准确、审批程序是否合规、资金使用是否规范、惠民资金落实是否到位的“四查”入手,坚持落实惠民政策、审批程序、保障对象、资金使用的“四公开”。工作细化到宣传动员、各镇自查、集中治理、整改提高四个阶段,通过召开全县专项整治动员大会、督导各镇制定方案、利用电视、网站、板报、宣传栏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的基础上摸清资金底数和发放、使用情况,按照类别明细到人头,清理清退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对象,重新评定程序不到位现象,按照政策纳入应纳未纳对象,整理收缴虚报冒领资金数目,纠正资金挪用问题。
强化措施到位。按照集中部署的总体要求,组织领导,夯实职责,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账面、实地走访多方法的实施整治,限期整改挪用、侵占、截留、套取、转移使用民政资金等不法现象。严明纪律,对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敷衍了事现象严格追究,调查核实违纪违法问题以及群众举报的线索,民政、财政、纪检等相关部门“零误差”的处理移交的重大问题。针对存在的普遍性、反复性问题主管部门会同工作单位深入研究分析,逐层建立科学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保障白河县民政资金管理工作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