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司法局

时间:2015-08-25 16:29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的法治督察工作。

(二)负责参与上级立法调研及意见的征询、汇总和上报工作。

(三)负责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办理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报送工作。

(四)负责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承担综合协调和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承担组织协调和监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全县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县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工作。

(五)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全县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负责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监督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工作作风建设。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白河县司法局有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重要文稿草拟审核、公文管理、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后勤服务和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拟定并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组织实施局机关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工作;承担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公车管理和临聘人员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本系统统计工作。

负责人:何  敏   联系电话:0915-7822134

(二)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股(中共白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负责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承办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办公室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负责委员会及委员会办公室公文起草、审核、信息报送、会议筹备及组织工作;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重要活动安排;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和问责建议;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法治宣传报道;承担本部门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对外宣传及新闻发布工作。

负责人:纪  琳   联系电话:0915-7826597

(三)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办理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协调、督促、办理诉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全县的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年报统计分析工作;负责采取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通报、考核等方式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组协调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县人民政府有关涉法事务的研究论证,对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遴选、聘用和解聘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仲裁业务指导和执业监管工作;联系相关人民法院;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负责人:龚太斌   联系电话:0915-7823708

(四)行政执法监督和审查股。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工作;承担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制式服装和标志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全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工作;承担县政府和县司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负责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有效期、“三统一”等制度的推行和实施工作;承担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县司法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清理工作;办理县政府及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和申请。承担县政府和县司法局的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办理县政府的合同等涉法事务审查工作;承担县司法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配合、协助上级完成立法调研、征求意见等上级立法相关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统计年报等相关工作;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负责人:刘婷婷   联系电话:0915-7823708

(五)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制度执行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协会工作;负责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负责人:胡梁君   联系电话:0915-7826596

(六)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白河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负责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公证、律师管理工作;负责法律服务理论调研,行业从业人员思想政治、继续教育及培训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信访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律援助社会宣传,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承办法院、检察院等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和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负责人:阮班艳   联系电话:0915-7826595

(七)社区矫正管理股。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负责人:潘  莉   联系电话:0915-782886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白河县城关镇狮子山新区东坡路中段

负责人:丁衍明

联系电话:0915-782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