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应急管理和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近日,县司法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领导。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应急管理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局行政办,局分管领导兼任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行政办主任具体负责本系统应急管理日常工作以及重大紧急信息收集上报工作。二是加强重大紧急信息及一般信息报送工作。本局及各基层司法所在重大紧急事件发生后20分钟内,向局党组口头报告情况,40分钟内书面报告情况;情况确实特殊的,必须先电话报事件,书面报告最迟不能超过1小时,电话报送,拨打局办公室值班电话,文字报送用传真报送。另外,各股室(中心)、下属单位、司法所在各大网站和内网投稿前,要与局相关股室和基层司法所做好沟通,严格审核稿件内容,稿件必须要由各股室、各所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签字,涉及全局性的重要信息报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保证上报内容和数据口径一致,确保信息准确。对“迟报、漏报、误报、瞒报”重要信息的,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并督促整改。三是加强重要节点值班工作。要求各单位统筹安排应急值守、信访维稳、防汛减灾、节假日和重大活动领导带班工作,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24小时带班和工作人员双人双岗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交接班签字制度、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24小时通信畅通,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