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情况的报告 | ||
索引号 | zfbmssthjjbhfj/2025-0040 | 公开目录: |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05月29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5-04-08 14:25 |
白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情况的报告
县委、县政府:
根据《白河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1.编制完成《白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十四五期间着力实施生态立县、产业强县、科教兴县、依法治县“四大战略”,落实改革创新、开放发展、强城(镇)兴村、智能智慧、项目支撑“五大举措”,实现生态环境、经济实力、城乡面貌、民生福祉、治理能力、文明素质“六个提升”,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生态环境更加美丽、经济发展更加健康、社会大局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的生态绿色发展示范县。
2.印发《白河县清洁能源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方案》和“一图六单”,谋划了年产1GW光伏组件生产线、高纯石英砂科技产业园、年产3000吨钒深加工生产线、抽水蓄能电站等一批清洁能源项目,并按照确定的近期、远景目标,梯次开展项目谋划招引、落地实施。
3.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配合县生态环境局组好生态环境方面工作。
4.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巴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5.指导、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下达十四五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3%目标,2024年全县能耗下降2.5%,全面完成市下达白河县能耗目标任务。
6.协调国网白河供电公司做好电力保障供应,协调县住建局积极推进天然气保障供应。
7.按照中省市要求,落实环保电价和差别化电价政策,推动资源型产品价格改革,推进调整污水处理费用,根据中省市垃圾分类收费价格改革要求,推动调整与垃圾分类挂钩的收费政策。
8.牵头负责塑料污染治理,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协调县直有关单位每月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并按季度报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至市发改委。
9.探索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谋划白河县白石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特色产业开发(EOD)项目,已录入中央生态资金项目库并通过国家审核,并进行招标实施主体工作。
10.配合健全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将生态信用体系纳入县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11.贯彻执行中省市生态环保补偿机制有关政策措施。
12.按职责分工,推广、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
13.配合有关单位做好中省环保督察涉及县发改局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