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自查自纠公告

时间:2024-08-29 17:50作者:黄菁来源:白河消防

为扎实推进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发现和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犯罪,有效预防假冒伪劣和国家明令淘汰消防产品流入使用领域。现就我县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公告如下

一、自查主体

消防产品使用单位(包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企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消防救援装备类产品使用单位)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231

三、自查对象

《消防产品目录(2022年修订本)》中的建筑消防设施类和消防救援装备类产品。(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已公布目录)重点对象为可燃气体探测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手提式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灯具、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洒水喷头、室内消火栓、消防单向阀、防火门、防火玻璃、灭火毯、消防水带等,以及微型消防站配备的装备器材等。

四、工作方法

1.广泛发动。及时在本单位内传达专项整治要求,明确负责消防产品质量自查自纠的部门和责任人,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和时间节点,按进度推进自查自纠工作。

2.摸清底数。对本单位所有在库、在用消防产品种类、数量、生产厂家、购买渠道、购买时间等进行全面摸底,收集购买合同、发票、供货清单、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维护保养情况等相关资料,建立在库、在用消防产品基础台账。

3.核验资料。根据制定的消防产品基础台账,开展消防产品质量资料核验工作。主要核验方法为:通过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查询相关产品的认证证书、型式检验报告,比对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资料一致性;通过已核实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资料,比对在库、在用消防产品的品牌标识、规格型号、材质等是否与检验报告一致。对有必要进行现场功能测试的,应组织产品采购部门、验收部门开展功能测试。

4.开展自纠。核验过程中,发现存在消防产品购买来源不明、价格不明或相关供货清单缺失的,应组织补全相关证明材料;发现存在消防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不齐全的,应联系原供货单位补发;发现存在消防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与消防产品不相符、未按规定施加产品认证标志或身份标志,产品明显不具备基础功能,应及时更换。对发现存在知假买假、知假用假问题的,要立即纠正。

5.报告情况。将自查自纠情况、消防产品基础台账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存档备查。对发现生产、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行为的,将相关线索及时报当地消防救援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并向单位采购部门反馈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供货单位信息。相关材料请发白河县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专用电子邮箱124687873@qq.com


附件: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自查表(使用领域)              



白河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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