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4年11月30日20时,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19件,现将4件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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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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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区县及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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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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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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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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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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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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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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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106号信访问题为:构扒镇家机村村委会周边有个人(外地人)开采铅锌矿,开采的矿渣倒在附近的河边上,且有矿渣流入河道内,污染河水,长达1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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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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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群众反映的铅锌矿实为白河县钰宏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建有Z1、Z2、Z3(寇家沟)三个渣场,矿硐产生废渣运至渣场贮存。按照该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生产废渣60%以上回填至采空区,剩余部分全部存放渣场内。2023年6月,经第三方公司核算,堆渣量未超过水保方案设定范围。现场核查时,未发现随意倾倒弃渣行为。白河县构朳镇家扒村镇村河长日常巡查未发现矿渣排倒河道现象。第三方机构检测结果显示,2021年至2023年钰宏旺公司下游地表水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二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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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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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相关部门持续加强日常监管,监督该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如发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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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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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3328103,邮政信箱:安康市A022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