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关于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专题报告 | ||
索引号 | zfbmssthjjbhfj/2024-0098 | 公开目录: | 生态环保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6月2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6-28 17:15 |
县委、县政府: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局不断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和服务保障措施,履职尽责、狠抓落实,统筹推进各项生态环保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中向好发展。
一、2023年环境状况
2023年,县域环境空气优良天数345天、综合质量指数2.55,与去年同期相比,质量指数改善5.9%、PM2.5浓度下降8%;汉江羊尾(出陕)、汉江下卡子和白石河入汉江三个断面水质总体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质达标率100%;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动态削减43.19吨、6.06吨,碳排放强度同比下降3.5%,全面完成污染减排任务;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持续巩固提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全县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二、生态环保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夯实工作责任。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中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将环保工作纳入县域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县政府把汉江水质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纳入“红皮书”考核,对相关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制,建立了“纵向到镇、横向到部门”的考核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印发了《白河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县委、县政府2023年召开了全县生态环保工作会议1次、县委常委会4次、县政府常务会4次、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会10次,定期督导检查环保工作,将工作重心下沉,抓住重点企业、关键环节,严格执法监管,压紧压实环保工作责任,全面筑牢生态环保防线。
(二)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坚决扛起汉江水质保护的政治责任,制定了全县水环境整治专项工作方案,全域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对635个排口进行了定位、溯源、监测。建成镇级污水处理设施7座,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达99.2%,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7.1%,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1%以上。汉江羊尾(出陕)、汉江下卡子和白石河入汉江三个断面水质稳定在国家Ⅱ类标准,全县地表水水质优良率10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三)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高位统筹推进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印发了《白河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7年)》,制定了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应对污染天气、秸秆禁烧、扬尘精细化管理等十余项专项工作方案,切实抓好夏季和秋冬季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强化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加大区域烟花爆竹禁放和全域农作物秸秆禁烧监管,确保县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3年,县域环境空气优良天数345天、综合质量指数2.55,与去年同期相比,质量指数改善5.9%、PM2.5浓度下降8%。
(四)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加强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环境安全监管,积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全县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稳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科学编制了《白河县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提升工作方案》,5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已全部完成。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5%,提前完成十四五期间污水治理率达40%的目标任务。
(五)狠抓环保问题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及我县4个问题,目前2个配合市级整改问题(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贯彻不够、建筑垃圾乱堆乱倒)市级已申请销号;我县1个牵头整改和1个配合整改问题正在按时序进度推进中。第二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及我县22个问题,3个牵头整改问题已通过市级验收销号,19个配合市级整改问题已按期整改完成。中省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12个信访问题(中央6个、省委6个)均已按期办结。2023年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暗访交办我县10个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全年共召开全县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调度会10次,加快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六)协同推进污染减排。一是强力推进2个污染减排重点项目:西营镇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行,县住建局正加快推进煤改气项目。二是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在源头控制、过程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抓好建设项目总量核定,推进清洁生产审核,淘汰落后产能。三是完成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6月26日,我县2019、2020、2021年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均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七)持续提升环境监管。一是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境审批承诺制和环评豁免制度。2023年以来,指导协助业主完成网上备案131个,按程序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11个。二是压实环境执法监管举措,开展了汉江干流排污口整治、危险废物、矿山(尾矿库)、饮用水源地、高中考噪声等专项行动15次,累计检查企业243家(次),截至目前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0起,约谈企业2家。受理办结各类渠道信访投诉40起、办理检察建议书7份。三是环境监测提质增效,每月对3个国、省控断面、17个县域河流断面、19个硫铁矿区水质控制断面,每季度对11个城镇水源地、34座农村污水处理站开展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四是提升企业环境应急能力,指导永宏、永春、苏秦佳宏3家公司联合开展了污水输送管道泄漏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并收集相关资料;指导永宏公司对2次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应急处置,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环境应急处置能力。
(八)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创建。印发了《白河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和《白河县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工作方案》,召开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动员会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动员会,全面启动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