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纪委监委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时间:2024-06-28 15:47作者:来源:白河县纪委监委
文件名称 白河县纪委监委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索引号 zfbmssthjjbhfj/2024-0052 公开目录: 生态环保
公开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6-28 15:47

为深入贯彻安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安康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安环委发〔2024〕1号)文件要求,我单位根据部门“三定”方案规定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白河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白办字〔2021〕20号)以及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进一步梳理了本单位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事项,现向社会公开。

1.加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县委有关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

2.加强对负有生态环境监管职责工作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相关部门按程序移交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党政领导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失职失责问题线索进行核查问责,对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

4.加强对各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