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关于转发《陕西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4-02-28 08:34作者:来源:安康市税务局网站
文件名称 安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关于转发《陕西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zfbmbhxczj/2024-0105 公开目录: 公开财政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财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财税〔2024〕2 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2-28 08:34

安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 关于转发《陕西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税务局,高新区财政局、税务局,恒 口示范区财政局,瀛湖生态旅游区财政审计局: 

         为进一步加强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管理,现将《陕西省财 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地方教育附 加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税[2023]13 号)转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财税〔2024〕2 号



安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 

2024 年 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