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四批)的决定

时间:2024-01-29 14:35作者:来源:财政部网站
文件名称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四批)的决定
索引号 zfbmbhxczj/2024-0052 公开目录: 公开财政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财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1-29 14:35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4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四批)的决定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四批)的决定》已于2023年12月29日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蓝佛安 

  2024年1月20日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四批)的决定

  为了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根据《财政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则》,我部对截至2022年12月底发布的现行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确定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718件,其中,废止的财政规章14件,废止的财政规范性文件447件,失效的财政规范性文件257件。现将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目录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