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吴永艳、石升根《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的公告 | ||
索引号 | zfbmbhxzrzyj/2023-0047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服务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11月30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11-30 15:20 |
编号:202344
吴永艳、石升根因保管不善,将陕(2023)白河县不动产权第0000349号《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吴永艳、石升根;坐落:白河县茅坪镇茅坪村二组;房屋建筑面积:121.77㎡。)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公告期十五个工作日),现声明该证作废。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白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