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审计局2022年10号公告 | ||
索引号 | zfbmsjj/2022-0014 | 公开目录: | 监督审计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审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12月30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12-30 10:54 |
白河县城防洪工程延伸段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报告
根据中共白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白河县2022年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安排,县审计局自2022年7月30日至2022年9月30日,对白河县城防洪工程延伸段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
一、 基本情况
白河县城防洪工程延伸段工程,根据白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汉江白河县城防洪工程延伸段工程立项的批复》(白发改农经〔2016〕99号),由白河县水利局成立的白河县汉江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地点位于水文站上游特大桥2号桥墩,上至滑坡体。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设计按照100年一遇标准,设计高程197米,控制最窄堤距260米。下部挡墙(底宽5.5m、高度12.2m重力式挡墙)+上部斜坡砂堤(斜坡为1:2)+综合管廊与悬臂式挡墙,建设长度230米。项目计划投资1500万元,其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家资金及湖北孤山水电站对县城防洪工程的补助资金。
该工程建设单位委托陕西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勘察分院进行地质勘察,施工图纸由中国电建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依据《陕西省汉江白河县城防洪工程上游延伸段方案设计咨询会》《国道316白河县城过境公路工程两阶段施工图纸》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2013)、《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2008)、《水工挡土墙设计规范》(SL379-2007)、《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15)、《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SL223-2008)等相关技术规范设计,项目最高限价委托陕西兴意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审核,依据2016年4月25日白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汉江白河县城防洪工程延伸段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白发改招标〔2016〕105号),委托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公开招投标程序进行了代理招标,陕西大荔三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于2016年7月3日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价款14606977.00元,合同工期180天(承包人以监理人开工通知时间计算)。陕西咸阳郑国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
在实施过程中根据2017年8月31日白河县人民政府《关于白河县人民医院河街院区、妇计中心和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建设相关问题的批复》(白政发〔2017〕19号)文件精神,于2017年10月27日,县发改局和水利局联合邀请相关专家在县水利局会议室专题审定对原已招标白河县城防洪延伸段工程继续向上游延伸新增工程144m(不含重复建设的60m),原则同意不再进行招投标,由原中标单位陕西大荔三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实施。经专家审定新增段工程总造价16064018.00元(含暂列金768595.00元),且新增工程以此次会议审定单价结算,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协议价款16064018.00元。
经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主体单位验收,评定该工程质量合格。送审该项目竣工决算总投资31857362.56元,其中:建安工程总投资29830062.56元(防洪工程延伸段工程价款12407772.90元,防洪工程延伸段新增工程价款17422289.66元),间接工程费投资2027300.00元。
二、工程投资审计情况
根据白河县水利局提供的该工程预决算及陕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结算审核报告、相关项目结算审计报告资料审计情况如下:
(一)白河县城防洪工程延伸段工程,送审该项目竣工决算总投资31857362.56元,其中:建安工程总投资29830062.56元(防洪工程延伸段工程价款12407772.90元,防洪工程延伸段新增工程价款17422289.66元),间接工程费投资2027300.00元。
(二)审计审定该项目竣工决算工程造价31461393.40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29434093.40元(防洪工程延伸段工程价款12061764.53元,防洪工程延伸段新增工程价款17372328.87元);间接工程费2027300.00元(监理费567300.00元,设计费1200000.00元,勘察费200000.00元,工程预算咨询费60000.00元)。
(三)审减工程价款395969.16元,其中:建安工程审减395969.16元。
该项目审定建安工程结算总价款,经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以定案表方式签字并盖章确认,公允地反映了工程竣工决算投资的实际情况,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要认真做好竣工决算调整修正工作。
三、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项目建设资金未落实到位。
(二)无计划实施项目延伸段新增144m防滑治理工程的问题。
(三)项目竣工后未按照规定及时提请审计的问题。
(四)未及时办理项目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四、审计处理及建议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出了相应处理。并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认真做好项目设计和预算编审工作,严格执行《陕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工程项目变更,确保项目规范实施。
(二)进一步加大项目建设资金的落实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时拨付。
(三)建设单位要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尽快办理项目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上述审计发现问题,县水利局正在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