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县城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时间:2022-06-07 09:03作者:佚名来源:县住建局
文件名称 白河县县城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索引号 zfbmzfhcxjsj/2022-0006 公开目录: 招标投标信息、执行过程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6-07 09:03

白河县县城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河县县城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已由白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白发改项目[2022]2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白河县狮子山社区东火车站站前广场;

2.2 工程规模:总建设用地面积约6951.84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地下3层,地下一层局部夹层。地下一层为非机动车、微小型汽车停车库和设备用房,地下二层为微小型汽车停车库;地下三层为微小型汽车停车库局部设置核六常六甲类二等人员掩蔽所;迁移白河火车东站站前广场底部与车站使用相关的管线和地埋设备及铁路信号、通信迁改等工程;车库顶板屋面火车站站前广场提升改造后,停车场停车设备应实现铁路交通“零换乘”。建筑高度:地下约负15米,总建筑面积约21287.89平方米;

2.3 项目估算投资总额:约115300000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白河县县城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标段编号:E6109293546qrnf5rzoh001;标段类型: EPC ;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白河县县城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按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铁路部门项目要求向发包人提供红线范围内:勘察、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材料采购、 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后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维护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地方以及铁路部门协调工作;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白河县县城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铁道行业设计甲(II)级】及以上与【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铁道行业设计甲(II)级】及以上与【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与【铁道行业设计甲(II)级】及以上与【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与【铁道行业设计甲(II)级】及以上与【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铁道行业设计甲(II)级】及以上与【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铁道行业设计甲(II)级】及以上与【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与【铁道行业设计甲(II)级】及以上与【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与【铁道行业设计甲(II)级】及以上与【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技术职称证】及以上,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建筑师注册执业资格或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负责人。若项目负责人具备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所要求的全部资格,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

3.2 标段名称:白河县县城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且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基本信息(含企业资质、负责人注册执业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企业库、人员库”可查询。
3.4.2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3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4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2年06月07日 09时00分至2022年06月14日09时00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于2022年06月07日09时00分 起至2022年06月28日09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6.2 标段名称:白河县县城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图纸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2022年06月28日09时00分 ,地点为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白河县人民政府网》、《三秦都市报》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 招投标人须在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www.sxggzyjy.cn)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9.2 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sx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9.3 投标截至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sxt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9.4 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公司CA锁)。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康市白河县东坡路与新城路交叉口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尚勤路151号

联系人:

柯先生

联系人:

孙工

电话:

13359152278

电话:

18590959030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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