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购买风险告知书

时间:2022-04-18 14:46作者:佚名来源:县住建局
文件名称 商品房购买风险告知书
索引号 zfbmzfhcxjsj/2022-0005 公开目录: 住房建设与保障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4-18 14:46

尊敬的购房户:

房屋买卖交易属大宗交易,为了确保交易安全、顺利进行。在此特别提示广大购房群众,在购买商品房过程中,要提高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请您在购房前认真阅读并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调查企业征信。购房前要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部悬挂的营业执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您可通过企业信用查询平台等渠道了解企业的社会信用状况。

二、验看有效证书。购房前要仔细查看“五证”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仔细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载的房屋幢号范围、土地使用性质、规划批复用途、监管银行及监管账号等信息,充分了解项目是否存在土地抵押、在建工程抵押等相关情况。

三、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相关协议及合同前,一定要仔细查看相关条款,协议和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法律效力,对双方产生约束力,非经法定程序,不能进行变更和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要求出卖人网上签约,签订合同时应使用国家住建部和工商总局制定的合同示范标准文本。对于易发生产权争议的公共部位或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进行约定,避免发生纠纷。

四、及时登记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之日起30日内,购房人应当要求出卖人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通过网签合同备案防止开发企业“一房多卖”、擅自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保护自身的物权,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资金安全。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监管制度,购房人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应当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载明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特别提醒:购房人要仔细核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收款方式,是否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载明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交款后应索要相关税务发票(税务收据),不能将房款打入开发企业另行指定的账户,避免资金风险。

六、其他。本风险告知仅供参考,未尽事宜请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执行。注意依法交易,避免风险。

为确保购房安全,购房人可直接到县住建局查询相关信息,也可登陆县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同时,若发现开发企业存在无证销售、变相加价、一房多卖或者将预售资金存入非监管账户等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进行举报,一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监督举报电话:0915—7829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