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白河县教育系统“八五”(2021-2025年)普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3-21 09:30作者:来源:本站原创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白河县教育系统“八五”(2021-2025年)普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fbmjytyhkjj/2022-0010 公开目录: 教育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白教体科发〔2022〕43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3-21 09:30


白河县教育系统

“八五”(2021-2025年)普法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印发的《安康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安教体发〔2022〕13号)和中共白河县委、白河县人民政府转发《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白发〔2022〕4号)提出的普法教育要求,扎实做好全县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提升教育治理法治化水平,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服务白河“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结合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结合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为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普法宣传队伍能力持续提升,干部师生的法律法规知晓度、法治精神认同度、法治实践参与度不断提高,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法治教育格局基本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不断巩固提升,教育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育人导向。坚持以人为本,根据中小学生和学前幼儿的不同特点和实际需求,统筹推进、分类实施,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干部师生的合法权益。坚持服务大局,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主动作为,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提升普法工作质量和效果。坚持融合共进,主动融入法治安康建设实践,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养成平时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坚持领导干部带头,推动行政领导干部和校(园)长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动全体干部师生尊崇法治、厉行法治,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普法工作的首要之首、重中之重来推进落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必学内容,作为全局机关干部教育和教师培训的重点课程,保证充足的学时课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和载体,运用传统媒体和融媒体手段,发挥好各类党建、普法、德育阵地作用,推动干部师生学懂弄通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细落实,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大力宣传普及宪法法律。组织开展全县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宪法宣传周”“宪法日”“宪法晨读”等主题活动,宣传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推动更多学生学习宪法基础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牢宪法基本理念和共同意识。鼓励学校通过升国旗唱国歌仪式、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利用思政课、班团队会、课外活动等多种渠道,带领学生诵读宪法、礼敬宪法,讲好宪法故事。加强宪法教育,将宪法作为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根据青少年身心特点和认知规律分学段设计宪法教育活动,提升教育效果,推进宪法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和各方面。

(三)广泛宣传普及民法典。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普法活动,宣传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关于保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保障受教育权益、维护校园安全等基本要求,培养青少年的规则意识、权利意识、人格意识和法治意识,引导全体干部师生养成自觉守法意识。推动各级教育部门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主动落实民法典赋予的部门职责,自觉规范行政权力。

(四)持续学习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坚持把学好教育法律法规作为做好教育工作的第一需要,大力学习宣传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学位条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教育法律,学习宣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行政法规,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小学惩戒规则、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等部门规章,熟悉教育法律的主要内容。学习宣传陕西省实施《职业教育法》办法、教育督导规定、《安康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大力宣传控辍保学、招生入学、精准资助等教育政策法规,坚守教育公平底线。

(五)学习宣传社会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紧跟国家重大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宣传传染病防治、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电信诈骗预防、民族宗教、毒品预防、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处理相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适应更高水平平安白河、法治白河建设需要。

(六)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坚持把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作为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工程,深入学习党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问责条例、组织工作条例、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法规。将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严守党纪,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把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作为开展党内法规教育、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手段,继续从延安精神中汲取前进力量。

三、具体举措

(一)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或者法治教育讲座,将学法用法向各级干部、管理人员延伸,向制度化、常态化延伸,实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员学法,实时更新法律知识。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考评内容,推动“关键少数”带头学法用法。开展旁听法庭庭审等活动,强化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

(二)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构建各学段衔接的法治教育体系,推广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课堂教学方法,加大情景模拟、案例教学等方法应用,细化法治课教学要求,做好法治课教学质量监测,着力提高课堂教学实效和课程水平。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中蕴含的法治教育资源,将规则、纪律、秩序、诚信、团结合作、冲突解决等内容融入教育教学之中,持续加强其他学科融入法治教育内容。注重考察中小学生遵纪守法意识与行为情况,并记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教育引导青少年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关注留守儿童、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等特殊群体法治需求,更好地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三)提升法治教师队伍能力。加强法治课师资培养培训,积极组织全县道德与法治课教师参加全省轮训,大力提高法治课教师专业教学能力。推动开展教师全员法治培训,在教师培训计划中增加法治知识内容,努力让每位中小学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5课时的法治教育培训。推动学校配备与课程设置相当的法治课专业教师,推动提高法治课专业教师在思政课教师中的比例。鼓励各学校建立健全法治课教学观摩、集体备课等机制,依托“德润安康”数字平台,打造一批法治课精品课程。鼓励学校引进专业法律人才,并通过定期培训、挂职锻炼、委托培养等方式,提升学校教师队伍法治素养。

(四)做强学校普法宣传主阵地。深刻把握新时期学校普法宣传的特点和规律,运用情景剧、相声、小品、说书、快板等学生喜闻乐见方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人物,营造学校法治教育浓厚氛围。将法治教育作为依法治校的重要工作内容,纳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范围,通过模拟法庭、红领巾法学院等灵活生动的实践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做细做实学校普法工作。

(五)持续提升学校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结合校长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管理者、教师的法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学校教师的法治意识和依法从教意识,提高学校依法处置矛盾纠纷的能力。系统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禁毒、非法传教、网络沉迷等方面的法治教育,全面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持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推动将普法融入学校教育教学与日常管理,体现在学生守则、教学规则、行为规范和其他管理制度中,切实提高依法治校和依法执教能力。

(六)大力推进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通过政策支持、政府投入、社会参与等多种方式,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建成1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将法治实践教育作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将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纳入社会实践大课堂活动场所范围,推动每名学生每年接受法治实践教育不少于2课时。

(七)完善法治教育协同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落实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加强选聘与管理,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律师、高校法学院系教师等法律工作者的力量,为中小学法治教育提供支持。加强与人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共青团、关工委等部门沟通协作,持续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共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强与社区合作,组织学生开展社区法治实践或服务。强化家校共育,鼓励学生与家庭成员交流分享法治学习成果。

(八)创新“互联网+普法教育”机制。加强网络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学生理性上网、安全上网。运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全国智慧普法平台”等普法平台,发挥“学习强国”等平台优势,面向大中小学生、行政管理人员、校长、教师等推广使用在线学法资源平台,持续组织开展“法律进学校”宣传周活动。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手机客户端等“报、网、微、端、屏”官方平台,注重短视频、微电影、动漫等在普法中的运用,加强对疫情防控、生态保护、法治建设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保持正面宣传力度。着重提高普法工作个性化、精准化水平,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的动态平衡。

(九)把普法融入教育立法过程。在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重要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主动面向师生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引导广大师生主动参与法治建设。加强地方性教育法规、政府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实施前宣传普及工作,正式公布时一般应当同步进行解读。

四、实施步骤

“八五”普法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至2025年结束,分为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科学规划(2021年12月底前)。认真总结全县“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科学谋划“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2022年2月底前)。广泛宣传“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内容,分层次分行业分领域广泛发动,营造贯彻落实“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2021年下半年至2025年)。依据“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各地各部门和行业实际,创新方式方法,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面贯彻落实。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2025年下半年)。对全县“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校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普法规划和教育系统普法要求,切实将青少年学生、教职工、领导干部普法摆在重要位置,继续设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普法工作,科学研究制订本地本校普法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日常指导和督促,保证普法内容、时间、人员和效果落实,推动普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学校要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普法能力水平;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确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落实,所需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保证法治宣传教育有机构管理、有人员负责、有经费保障。

(三)完善考核评价。各学校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教育督导评估和综合绩效考核等重要范围,把依法履职能力作为干部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健全激励机制,引导干部师生积极工作,主动普法,圆满完成各项法治宣传教育任务。同时,做好普法典型评选工作,及时宣传推广全县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