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施行白河县中心城区城镇标定地价公示体系建设成果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bmxzfb/2022-0007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白政办发〔2022〕19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4月29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5-05 11:15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强化土地资产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23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推进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用发〔2020〕8号)文件要求,我县制定了《白河县城镇标定地价公示体系建设成果》,并通过陕西省国土空间勘测规划院审查验收,现予公布,请遵照施行。
附件:1、《白河县中心城区城镇标定地价公示信息表》 2、《白河县商服用地标定地价图》 3、《白河县商住混合用地标定地价图》 4、《白河县住宅用地标定地价图》 5、《白河县工业用地标定地价图》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