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

时间:2021-10-29 11:12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

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主要职责:

负责本辖区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准入、污染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以及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环境监测、环境行政执法、环境应急处置、核与辐射安全等。在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承担部分行政许可具体工作,监督县区和相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并为县区制定环境治理计划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行政办。负责机关日常管理,会议筹备及上传下达。负责机关文件起草、收发、传阅、归档。负责干部平时考核及重要事项督查、督办工作。负责落实单位财务工作事务、各类财务报表、工资事务。

负责人:成景胜    联系电话:0915—7820248

(二)自然生态股。负责牵头拟订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年度计划、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总结及评估、考核工作,负责减污降碳、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地监管、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文明示范(“两山”基地)创建、秦岭巴山生态保护、生态振兴、生态环保项目管理、招商引资、民生项目、“两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全县水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配合水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牵头负责分局“河湖长制”、防汛工作。负责全县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及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督管理,重金属污染防控、农业面源污染、农村黑臭水体污染治理、人居环境整治、粮食安全工作。负责县污染减排办公室、县生态振兴工作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杨  涛    联系电话:0915—7826808

(三)法制环评股:负责环境影响评价、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建设服务保障、环保产业、清洁生产、科技标准、对外合作交流,政府法治、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查、生态损害赔偿、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深化改革(“放管服”)、营商环境、国家安全、安全生产、排污许可、林长制、牵头修订县区、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工作。负责完成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审批窗口各项业务工作。

负责人:汤  晖    联系电话:0915—7827512

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下属事业单位:

一、白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承担辖区生态环境保护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依法对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县级实施的执法职责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通用目录中明确由县级实施的执法事项;承担大气、水、土壤、自然生态、核与辐射安全、固体废物、农业面源污染以及因开发土地、矿藏和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执法职责;承担工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依据排污许可证制度,对辖区企业排污行为进行执法检查。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领域信访、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承办生态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依法开展辖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配合司法机关办理生态环境犯罪案件。实施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承担生态环境执法案件信息填报、档案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汤  晖    联系电话:0915—7827512

二、白河县环境监测站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的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负责为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等环境管理活动提供监测数据;负责编写环境质量报告书、重点污染源监测报告等技术资料。

负责人:成景胜    联系电话:0915—782024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白河县城关镇旬白路137号

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负责人:黄进  联系电话:0915-782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