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检察院实行差错登记提升公文质量

时间:2021-09-03 03:05作者:祝祎凡来源:白河县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提升公文质量,增强干警工作责任心,严防出现各类公文问题,近日,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对在公文起草、审批、印发等过程中的工作差错实行登记和通报,有效提醒和督促干警自觉遵守公文处理规则,提升公文撰写水平和拟办效率。

夯实工作责任,坚决守住公文起草第一道质量关口。坚决落实“谁拟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使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事,以此来提高干警的思想认识,增强公文拟办责任心。

做好出口管控,严把公文对外印发的关口。办公室对每一份拟印发的公文严格执行公文差错登记制度,将公文存在“错字、漏字、语句不通顺”等问题,逐项进行登记,注明拟办人、拟办部室、审批领导,每月汇总形成公文差错登记表,分别报院检务督察办公室和政治部。

抓实督察通报,将差错登记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院检务督察办公室对公文拟办中出现的错误,坚持每月一通报。院政治部将督察通报的情况作为负面清单,计入干警每季度的业绩考评,确保责任追究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