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两部委《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下发以来,白河县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
按照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积极与自然资源局对接,做好工作衔接,并接合本县实际,联合制定印发了《白河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落实镇政府属地责任,明确相关各部门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及办理流程,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共计受理11个镇114宗农户宅基地审批申请。收到申请后,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镇工作人员及时对申请人员主体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和地类等进行实地审查,严格落实 “三到场”的审批到场要求,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及时予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