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2-16 11:10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
文件名称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fbmxzfb/2020-0044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白政办发〔2020〕11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2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2-16 11:10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省驻县相关单位: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安政办发〔2019〕42号)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供应有关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县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

生猪养殖是我县农村经济增收的传统产业,受非洲猪瘟疫情影响,我县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存栏及能繁母猪数量均有一定程度的下降,导致市场猪肉价格波动较大。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是贯彻落实县委一号文件精神的关键之举,是助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手段,同时能有效确保猪肉市场稳定供应。各镇各相关部门务必要把生猪稳产保供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一件大事抓好落实,鼓励支持贫困群众发展养猪产业,全力把生猪产能恢复到正常年份水平,确保市场供应平稳有序。(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相关部门)

二、强化生猪生产疫情防控

严格按照《白河县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白河县非洲猪瘟应急处理办法》,切实加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严把“防、堵、管、控”等环节,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疫情排查、生猪调运、养殖监管、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泔水喂猪,认真落实生猪屠宰和流通加工环节监管,依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贩卖病死猪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严防不合格生猪及其产品流入市场,同时要统筹做好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突出抓好春秋动物防疫防控工作,全力防范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确保生猪产业稳定有效发展。(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非洲猪瘟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全力加大生猪生产力度

1、大力发展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加强生猪规模养殖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改善防疫条件,完善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等,进一步提高标准化养殖水平。持续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提高生猪生产安全养殖综合水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

2、切实抓好“两场”提质增效建设。进一步健全我县种猪繁育体系,保护好“两场”(种猪场、规模养殖场)的生产能力,确保我县境内生猪养殖需求,打牢生猪稳定发展和市场稳定供给基础。要以中厂晨合、仓上天宝等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加强生产性能测定,保护基础产能。适度培育本地特色猪种,实施产业化开发,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

3、持续推广种养循环模式。加快优化生猪产业布局,持续推广“猪沼园(果)”等绿色生态养殖、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等养殖模式。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广“污水肥料化利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成熟模式,推广清洁养殖工艺,督促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大政策扶持,夯实发展措施,充分利用县域资源,因地制宜,发展规模林下生态养殖,力促畜牧产业健康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各镇人民政府)

4、加强生猪生产检测及市场调控。加快推进生猪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建设,加强种猪场和规模养殖场生产、价格动态监测,强化生猪生产信息监测预警。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社会冷库资源参与猪肉收储,合理把握冻猪肉储备投放节奏和力度,保持猪肉合理价格,确保重要节假日猪肉市场的有效供应。(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贸局、县民政局)

四、全面加强工作保障

成立县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贸局、县林业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县电力局、县农商行、县农行、县邮储银行、县财险公司和各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抓好全县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协调成员单位,制定并落实稳生产保市场措施。各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落实,切实保障好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能力。各成员单位要积极争取各类财政资金和项目支持,用于种猪场、规模养殖场的改造升级工程,着力培育一批高标准的养殖产业主体;县自然资源局要将以畜禽养殖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的大型沼气工程、有机肥厂、集中处理中心等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对符合授信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屠宰加工企业等,各金融单位要优先提供金融贷款支持发展;县财险公司要认真落实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政策,切实降低养殖户风险,增强养殖户信心;县电力部门要积极落实规模养殖场内养殖相关活动农业用电政策;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县、镇畜牧兽医队伍建设,组建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服务队,落实包抓责任,深入规模养殖场(户)开展点对点的生猪疫病防控、标准化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技术指导服务,指导养殖场户科学养殖;县财政局要保障相关工作经费,确保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工作正常开展。(责任单位:县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

政策解读:https://www.baihe.gov.cn/Content-20576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