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3号公告

时间:2019-12-20 19:20作者:来源:本站原创
文件名称 2019年13号公告
索引号 zfbmsjj/2020-0015 公开目录: 监督审计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审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年12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12-20 19:20

白河县审计局

关于双丰镇人民政府2016至2017年度

财政决算审计的公告

(2019年)第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和《县政府201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 12月4日至2019年1月23日,对双丰镇人民政府2016至2017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过程中得到了双丰镇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双丰镇人民政府对所提供的2016至2017年度的财政预决算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了书面承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双丰镇核定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31名,事业编制27名。截止2017年底,双丰镇在岗在编人员47人,其中:行政人员26人、事业人员21人;其他财政供养人员21人,其中:劳动协管员3人、离退休9人、遗属9人。

镇机关内设4办2所,即: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国土资源管理所、环境保护所)、社会治理办公室(司法所)、市场监管所、财政审计所;镇属事业机构设3站,即:农业综合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站、公用事业服务站。

(二)财务决算情况

双丰镇人民政府2016至2017年度收入总计49,263,623.03元,其中:2016年收入14,652,299.74元(财政拨款收入7,803,915.17元,其他收入6,848,384.57元);2017年收入34,611,323.29元(财政拨款收入9,804,264.85元,其他收入24,807,058.44元)。

2016至2017年度经费支出总计49,387,580.76元,其中:2016年支出15,734,725.72元(工资福利支出3,212,293.0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84,123.2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44,242.81元,其它资本性支出6,594,066.62元);2017年支出33,652,855.04元(工资福利支出3,326,066.3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94,492.7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44,279.68元,其它资本性支出23,188,016.23元)。

2016年初结转结余3,154,712.58元,截止2017年底累计结余3,030,754.85元。

(三)工会专户收支情况

双丰镇工会经费户于2015年4月份开户,自开户之日起至2017年底收入共计105149.46元,其中:提取2014至2016年工会会费105000元,利息收入149.46元;支出共计97823元,其中:活动支出13185元,职工保险支出6795元,办公费支出285元,节日职工慰问支出77558元。截止2017年底累计结存7326.46元。

由于双丰镇财政审计所已开展了同期的村级财务审计,故本次未重复审计村级财务部分。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既享受陕南移民搬迁资金补助又享受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根据双丰镇人民政府提供的危房改造兑付名单和陕南移民搬迁资金兑付数据比对发现,双丰镇建档立卡贫困户黑荣昌既享受陕南移民搬迁资金补助又享受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涉及兑付2016年陕南移民搬迁资金45000元、兑付2017年危改资金10000元。

2.已死亡五保享受易地搬迁资金8000元。根据双丰镇人民政府提供的2015至2018年死亡五保名单和易地搬迁资金兑付名单数据比对发现,双丰镇于2017年兑付五星村五保胡英远易地搬迁资金8000元,该五保于2018年1月死亡。

3.项目管理不规范。双丰镇人民政府在2017年1月31日28#凭证中列支闫家农村互助幸福院装饰工程款100000元,该工程于2016年9月15日由双丰镇人民政府与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款100000元,施工地点为双丰镇闫家村五组,2017年1月24日,双丰镇人民政府将该工程款100000元支付给陕西安康高新创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上述互助幸福院装饰工程资金来源为市本级福彩公益金,该互助幸福院未见民政部门同意成立的相关批复文件。该装饰工程未见工程预决算资料,未见验收的具体工程量内容,且存在项目已竣工验收后进行采购备案的情况。

4.政府资产长期闲置。经审计,白河县双丰镇人民政府在2015年2月27日36#记账凭证中列支双丰镇人民政府2014年购买刘永学位于双丰集镇双河大桥旁天顺家园小区负一楼和负二楼房屋共计2344平方米(1550元/平方米)计价款3633200元,用于集镇农贸市场和停车场。经审计于2019年1月17日现场核实,以上购置房屋负一层1172平方米用于集镇停车场,该停车场现已投入使用;负二层1172平方米用于集镇农贸市场,该农贸市场约580平方米用于社区工厂(电子厂厂房),约580平方米截止审计之日处于闲置状态。

5.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1)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自行采购。白河县双丰镇人民政府在2017年12月31日30#记账凭证中列支LED显示屏81600元未通过政府采购。(2)先施工后补办采购手续。白河县双丰镇人民政府在2017年5月31日24#记账凭证中列支安置点沿线绿化工程款86173.23元,该工程于2016年11月18日由双丰镇人民政府送白河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进行采购备案,同年9月18日由双丰镇人民政府与安康诚成实业有限公司签订该工程施工合同,并于10月20日竣工;2016年11月25日由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了验收。

6.往来款长期挂账。截止2017年底,双丰镇人民政府其他应收款有93笔2,744,577.52元挂账两年以上;其他应付款有111笔5,645,489.97元挂账两年以上。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双丰镇人民政府对于存在的问题正在积极整改。


                                                                       白河县审计局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