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号公告

时间:2019-04-30 01:35作者:佚名来源:县审计局
文件名称 2019年1号公告
索引号 zfbmsjj/2020-0002 公开目录: 监督审计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审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4-30 01:35

白河县审计局

关于白河县粮食购销公司2018年

市级储备粮轮换价差损益审计的公告

2019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规定和安康市审计局《关于部署2018年全市储备粮轮换价差损益审计工作安排的通知》(安审发2018〕197号)要求,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15日,对白河县粮食购销公司2018年市级储备粮轮换损益进行了审计,白河县粮食购销公司对所提供相关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基本情况

(一)2014年小麦购入情况

依据《关于下达市级储备小麦入库计划的通知》(安粮发【2014】73号)文件,县粮食购销公司账面于2014年9月10日与南阳经纬嘉和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农副产品购销合同购买小麦2000000斤,单价1.33元/,共计2660000.00元,记账凭证为2014年12月31号 :

  借方: 库存商品-市级储备  2660000.00

  贷方: 其他货币资金-前坡粮库  2276249.20

       其他应收款-南阳经纬嘉和实业有限公司  383750.80

经审计,实际购入小麦2000000斤2593116.20元,其中:

1.河南南阳经纬嘉和实业有限公司购入小麦1336700斤共1763991.20元

2.县级购入663300斤共计829125.00元。

(二)2018年小麦销售情况

县粮食购销公司依据《关于印发2018年市级储备小麦轮换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发改粮食【2018】318号)文件,于2018年7月23日与湖北芊禾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农副产品购销合同,销售小麦2000000斤,单价1.18元。后因市场价格下跌,又于2018年10月10日签订购销合同,销售小麦1500000斤,单价1.15元每斤。

经审计,实际销售小麦2000000斤共2315197.00元。(由于与该公司有其他业务,资金暂时挂账其他应收款)其中:

1.销售小麦500000斤,每斤1.18元共590000.00元

2.销售小麦1496060斤,每斤1.15元共1720469.00元

3.销售小麦3940斤,每斤1.2元共4728.00元。

(三)轮换销售价差损益情况

县粮食购销公司2014年购入小麦2000000斤2593116.20元,2018年销售小麦2000000斤2315197.00元,销售价差亏损-277919.20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反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经审计,县粮食购销公司2014年8月至10月购入小麦时将2660000.00元转入职工袁白武账户,又从袁白武账户转入有关企业。

(二)未按规定取得正式发票

    经审计,县粮食购销公司于2014年在南阳经纬嘉和实业有限公司购入小麦1336700斤共1763991.20元,企业未提供正式发票。

(三)未正确核算企业成本

县粮食购销公司2014年账面上依据《关于下达市级储备小麦入库计划的通知》(安粮发【2014】73号)文件,于2014年9月10日与南阳经纬嘉和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农副产品购销合同购买小麦2000000斤,单价1.33元每斤共2660000.00元,记账凭证为2014年12月31号 :

     借方  库存商品-市级储备  2660000.00

  贷方  其他货币资金-前坡粮库   2276249.20

       其他应收款-南阳经纬嘉和实业有限公司  383750.80

经审计,实际购入小麦2000000斤2593116.20元,其中:

1.河南南阳经纬嘉和实业有限公司购入小麦1336700斤共1763991.20元

2.县级购入663300斤829125.00元。

县粮食购销公司账面成本与审计认定成本差额66883.80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县粮食购销公司对于存在的问题正在积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