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1-09 08:00作者:来源:本站原创
文件名称 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fbmjytyhkjj/2020-0010 公开目录: 教育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白招办发〔2019〕8号 成文日期: 2019年11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11-09 08:00

白河高级中学、二中、三中、职教中心:

为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根据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9〕24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我县2020年高考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4.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

(二)对户籍在陕但不满足以上学籍或户籍要求者: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报名参加高考的,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在陕西,且本人初次户籍登记在陕西。报名前本人写出同等学力书面说明,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意见后,由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其报名申请。同等学力认定由考生户籍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各市关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认定办法进行明确认定。

2.随外出务工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外省就读,不符合就读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本人初次户籍登记在陕西、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陕西的报考者,持相关人员户籍、就读省份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等材料,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

3.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户籍至我省,并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转入我省,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4.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学籍在陕满3年但户籍在陕不满3年者,如户籍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有陕西省居住证,且持证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若持有陕西省居住证时间与取得陕西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

(三)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按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2018〕307号)执行。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报考者,须及时返回户籍所在省(市、区)参加高考报名。

(四)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报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五)下列人员不得在我省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5日至21日,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sneac.com)完成网上报名程序,逾期未报名者责任自负。

(二)所有拟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者(包括各种免试入学考生、拟参加各种特殊或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等),都必须按时参加高考报名,逾期未报名者责任自负。

1.户籍、学籍均在我县的考生,在就读学校报名;

2.户籍在我县,就读于我省外市、县学校的考生,凭就读学校出具并经就读学校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的《2020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户籍、学籍等审查材料,在县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

3.在我县高中学校就读的我省外县(区)户籍考生,凭我县就读学校出具的经我县教体科技局审核盖章的《2020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和户籍所在县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要求的审查材料,回其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办申请报名;

4.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学籍在我县的考生,按程序完成资格审查后,可在就读学校申请报名。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报名者,须及时返回户籍所在省(市、区)参加高考报名,错过户籍省报名时间的,于11月20日前向县招生办提交回户籍地报名的申请,报省招生办协调解决。

5.随外出务工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外省就读,不符合就读省份高考报名条件,持相关人员户籍、就读省份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2020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及就读学校所在地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出具的不能在当地参加高考的证明等相关审查资料,到县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在县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理工、艺术(理)、体育5个类别。报名时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报名后不得更改。文史、艺术(文)类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文科综合和外语;理工、艺术(理)、体育类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理科综合和外语。外语科目包括听力考试和笔试。填报志愿时,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在提前录取批次只能填报艺术类、体育类志愿,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其余批次艺术(文)类考生可以填报文史类志愿,艺术(理)类、体育类考生可以填报理工类志愿。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四)按照《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通知》(陕教考〔2011〕3号)要求,因不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而影响正常报名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从2019年11月10日开始,到14日结束,县招生办将进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现场采集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及照片信息,并通过报名点发放报名号和初始密码。报名时,考生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验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同意履行诚信承诺后输入报名信息。

(五)所有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之前已经被有关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统一考试。县招生办将根据省、市招生办反馈的已录取名单,不为已被录取考生制作准考证。

(六)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10元。报考费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缴费成功后方可办理确认等报名后续环节手续。缴费使用已经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银行卡,发卡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无上述银行卡或未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报考者应提前办理。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11月15日至21日。

三、特殊考生管理办法

(一)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各类特殊考生,要交验相关原始证件,同时填写《特殊考生证明表》,并经主管部门审查。其中仅属于少数民族、不再具备其他照顾资格的考生无需填写此表,其少数民族资格由县招生办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后审查确认,造册上报市招生办,并在本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校要审查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各类考生资格,将特殊考生资格在校内进行公示,并将《特殊类考生证明表》及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时送交县招生办审查,以便分类造册上报。逾期则不予受理。

(二)按白河县考试招生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白河县实施重点高校“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白招委发〔2017〕1号)文件精神,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的同时,继续做好国家、地方、高校3个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并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加注相应标记。

(三)根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考试〔2017〕4号),参加我省高考报名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必须在报名期间,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县招生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县招生办将于2020年3月15日前组织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进行现场确认,并完成综合评估报省招生办。

四、统筹安排,准确把握报名政策

(一)2019年11月15日至21日,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各校一是要提前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落实审查责任,完善审查手续,杜绝不符合报名条件者违规参加报名。二是要调试好网上报名设施,确保考生顺利报名。三是要做好报名培训工作,及时发放报名条和密码,督促考生按时准确报名。所有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者必须按时报名,逾期未报名者责任自负。

(二)在我县申请高考报名参加报考者的随迁子女,必须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报名条件。考生资格审查工作按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2018〕307号)通知要求执行。其中随迁子女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由我县教体科技局负责审查;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居住情况由所居住县(区)公安部门负责审查;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参加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情况由办理参保登记的市养老保险经办处或县(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负责审查,打印参保缴费证明。报名前,考生在就读所在的学校开具在陕高中阶段学校连续就读的时间证明后,在县招生办领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报名申请表》,到相关部门完善审查手续,经县招生办审查合格同意后方可报名。

(三)2019年11月25日前,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本人须对填写的个人信息负责。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代替考生填写应由考生本人填写的信息,不得强制考生选择报考科类、强制考生统一填写某一与本人实际不符的个人信息。报名结束后,县招生办将打印出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本人须认真核对,发现错误信息及时申请纠正,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因考生本人核对不认真,而导致信息填报错误,由此造成的后果,考生本人负责。

(四)2019年11月25日前,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以考生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考生学籍所在学校或单位负责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内容要完整、准确。在校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学校安排专人输入网上报名系统,学校负责审查;非在校生的鉴定由其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2020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考生的鉴定由就读学校负责。县招生办负责将非在校生和回我县户籍报名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内容输入网上报名系统。考核表原件留存备查。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县招生办最后负责审核。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五)县招生办于2019年12月5日前,打印并发放艺术类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报考证》;2020年3月底前,打印并发放体育类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报考证》。

(六)2020年3月10日前,县招生办将组织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七)2020年4月底前,为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不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及其他特殊类型已经提前录取的考生)确定考点、考场,编排座位号。座位号按照文史、理工两大类编排,艺术(文)类考生与文史类考生混编,艺术(理)及体育类与理工类考生混编。

考生准考证上将同时印制准考证号、考场号和座位号,其中考场号、座位号仅供考生参加统一考试使用。

(八)各中学要为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的考生及时办理并提供《2020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和学籍档案,要为所有考生、尤其是在我县就读回原籍报名考试的考生提供方便。

五、严格要求,保证工作质量

(一)严格资格审查,杜绝违规报考。

各校、各相关部门要严把考生资格审查关,严查使用假户籍、假学籍违规报名问题。一是认真填写《2020年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资格审查表是县招生办审查报名资格和享受“专项计划”资格的重要依据,考生要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如因个人信息填写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二是各校要制定资格审查办法,落实学籍审查责任,加强学籍管理,严禁伪造学籍档案、空挂学籍等行为。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学学籍管理规定,严格审查考生在陕中学学籍取得方式和注册手续,坚决杜绝高级中等教育学籍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省籍考生违规报考,把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籍列入报名资格审查范围。三是请公安部门加强考生户籍审查工作,按照高考考生的户籍审查要求,及时为考生办理报名审查手续,提供真实有效的户籍审查资料,认真规范填写资格审查表,确保户籍审查不出任何问题。四是切实做好“随迁子女”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严格按陕西省教育厅、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文件要求审查“随迁子女”资格。凡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考生,须通知其返回户籍所在省(区、市)参加高考报名,要保护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正当权益,严查严防“高考移民”。五是要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各种对考生资格有特殊要求的招生类型,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各校都必须将审查结果在校内和当地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的广泛监督。公示内容及时限等,严格执行教育部信息公开公示工作规定。要通过严格的审查措施,杜绝任何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违规参加高考报名,切实维护高考的严肃性。

(二)完善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

高考报名包含信息采集、报名条发放、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思想政治品德鉴定、信息确认等多个程序。涉及宣传、培训、资格审查、设备准备、报名指导、数据统计等各环节,各校要落实专人负责,将各环节工作安排具体,做到准备充分、宣传到位、措施得力、程序完善,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不出任何问题。

(三)准确把握时间界限,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高考网上报名对时间界限要求十分严格,因此,各校要严格把握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思想品德鉴定、信息确认等阶段时间界限,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阶段工作任务,不得借任何理由拖延时间,保证按时完成报名工作任务。

(四)明确岗位职责,落实责任追究。

高考报名工作政策性强,工作质量要求高,纪律严明。各校、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政策标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查、谁签字”的原则,将资格审查工作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按省上文件规定,加大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组织或参与 高考移民”活动以及为伪造中学学籍档案等行为提供便利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及“高考移民”的违规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加强信息管理,确保报名信息安全

高考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考生网上报名时,各校可以通过考务平台取得相关考生信息。各校要严格执行《陕西省考试招生信息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陕试综〔2016〕23号)相关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所下载的考生报名信息不被泄露,特别是考生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等涉及考生隐私的信息不被泄露。所下载的考生报名信息只能用于考试招生工作,不得将考生信息交予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将考生信息交予中介机构开展违规招生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校际间交换考生信息,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利用考生信息进行牟利。要求考生本人对自己的报名信息要严密保管,无论有意或不慎将信息泄露给他人,由此产生与考生意愿相悖的后果,责任自负。

考试招生信息实行分级管理。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校要明确岗位责任,确保信息管理责任落实、信息处理及使用规范高效、信息交接及存储安全可靠。各中学对本校考生信息安全负责,对因管理不善导致的信息泄露所产生的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产生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高考报名工作是高考的基础工作,基础工作不做好、做实,将会导致严重后果,因此,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20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2.2020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3.2020年高考报名考生资格审查表

4.2020年高考报名现场采集数码照片申请表

5.2020年陕西省高考残疾考生信息登记表

6.2020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登记表

7.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报名申请表(表样)

白河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9日    


附件1


2020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
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学校名称:

性别

政治面貌

学籍号

考籍号

学籍证明:

     学校公章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年    日        年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

班主任签名:            学校公章

负责人签名:               



附件2


2020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学籍证明及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市(区):            县(区):

性别

民族

报名号

(暂不填)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学籍证明:

     学校公章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年    日        年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

  负责人签名:           考核单位公章

                       


附件3


2020年高考报名考生资格审查表

考生姓名

性别

民族

近期免冠
正面照片

身份证号

考生类别

(城镇应届、农村应届、城镇往届、农村往届)

毕业学校

报考科类

高考报名所在中学

所在班级

高中阶段实际就读情况(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

高考报名所在中学审查意见

(回籍生由白河县招生办审查)

起止年月

年级

实际就读学校名称

班主任

高一

审查人签名:

(加盖公章)

2019年  月  日

高二

高三

考生本人 及 父亲 或 母亲 或 法定监护人 户籍地 详细信息(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

称谓

姓名

户籍地 详细信息

县/区

镇/街道办

村委会/社区居委会

本人

公安部门审查户籍意见:

1.该生所填的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 户籍地 等信息属实。

2.截至2020831日,该生本人常住 户籍 在白河县且满___________(大写)年。

3.不满足上述情况的具体描述:

审查人签名:       (加盖公章)

2019年  月  日

教育局审查学籍意见(回籍生由白河县招办审查)

截至2020831日,该生高中阶段在白河县连续学籍满3年。(不满足上述条件如实填写)

审查人签名:

(加盖公章)

2019年  月  日

县招生办认定结果:

审查人签名:

(加盖公章)

2019年  月  日

填表及审查说明见此表背面。



填表及审查说明

(2020年高考报名考生资格审查表【背面】)


一、考生填表说明

(一)此表作为高考报名以及考生享受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资格的审查依据,考生须据实认真填写。

(二)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中,如有户籍登记在农村区域的,最好填写户籍登记在农村区域的人员。

(三)户籍地填写必须准确、具体,精确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

(四)【考生类别】中的“城镇”或“农村”,是县招生办审查考生是否符合“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的重要依据,应与本人户籍地的信息一致。考生须准确填写:

1.考生户籍地在我县桥儿沟社区居委会、清风社区居委会、河街社区居委会、狮子山社区居委会的,应填写“城镇”;

2.考生户籍地在我县除上述4个社区居委会以外的任何地方,应填写“农村”;

3.“随迁子女”考生,按本人户籍地性质填写。

二、单位审查说明

1.学籍所在中学审查意见只对考生填写的高中阶段实际就读情况进行真实性认定。

2.公安部门、教体科技局审查时:符合审查意见固定格式的,直接签字盖章;不符合的不予审查,或在审查意见栏空白处另外写明具体情况,签字盖章。

附件4

2020年高考报名现场采集数码照片申请表

(身份证丢失的考生 必须提供)

姓名

性别

民族

近期免冠
正面照片

(户籍管理部门骑缝章)

户籍地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所在班级

考生类别


城镇应届   农村应届

城镇往届   农村往届


申请现场采集
数码照片原因

身份证丢失

(以上内容,在各单位签意见之前,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完整。)

户籍管理部门
对考生身份
确认意见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毕业中学意见

(非在校生由其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县(区)

意  见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现场采集时间:         采集人签字:


附件5

2020年陕西省高考残疾考生信息登记表

学校:            填表人:          填表日期:



高考报名号

毕业学校

残疾
类别

残疾
等级

残疾人证号

填发机关



附件6

2020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登记表


网上报名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就读学
校代码

就读学校名称

报名点
代码

报名点名称

转入
转出
类型

注:转入转出类型填“转入”或“转出”。


附件7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报名申请表(表样)

随迁
子女
信息

性别

出生年月日

随迁子女本人
一寸免冠近照

身份证号

户籍省份

毕业学校

随迁
子女
父母
信息

父亲/母亲姓名

居住证发证
机关

身份证号

详细住址

工作/服务处所

基本养老保
险收缴机关

主管
教育
行政
部门
审查
意见

该随迁子女: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号:□□□□□□□□□□□□□□□□□□□,截至     年(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符合学籍方面的报考条件。

负责人:

(盖章)

     

县(区)公安
部门
审查
意见

该随迁子女父亲/母亲:     ,截至     年(高考当年)831日,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符合居住方面的报考条件。

负责人:

(盖章)

     

市县
养老保险经办
机构
审查
意见

该随迁子女父亲/母亲:     ,截至      年(高考当年)831日,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符合参保缴费方面的报考条件。

负责人:

(盖章)

     

县(区)
招办审
查意见

负责人:

(盖章)

     

注:本表在随迁子女本人学籍所在县(区)招生办领取,自行打印或复印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