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时间:2023-05-09 10:42作者:佚名来源:白河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文化、文物、旅游及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文物、旅游及广播电视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文物博物事业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广电行业体制机制改革。

(三)协调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指导全县文化旅游、文物保护、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四)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文艺创作生产,扶持、推动各艺术门类、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组织、指导全县重大文化、旅游活动,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六)指导、推进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负责全县文物考古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全县文物安全工作。

(七)指导、推进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工作。

(八)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组织白河旅游形象推广,指导、推进全县旅游发展。

(九)指导、推进全县广播电视综合覆盖,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督促、指导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及其生产、广告播放。

(十)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十一)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市场。

(十二)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旅游市场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

(十三)指导文化旅游、文物博物、广播电视行业协会和文化类社会组织的业务活动。

(十四)指导、推进文化、旅游、文博、广播电视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行政股。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重要文稿草拟审核、公文管理、政务公开、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后勤保障和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拟订并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组织实施局机关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工作;承担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财务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承办局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和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负责人 :吕倩   联系电话:0915-7822270

(二)文化文物股。拟订全县公共文化服务政策、服务标准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文艺、文物事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及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指导重点文化项目和基层文化阵地、文化设施建设;开展全县文化资源普查;规划、引导艺术创作和艺术研究工作;指导艺术展演、展览、文艺活动及县级文艺表演团体建设;牵头组织参加中、省、市、县艺术活动;负责文化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导文化企业贯彻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进行业标准化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工作;指导、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开展文化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组织实施文化行业信息化工作,指导文化装备技术提升;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推动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负责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组织参加文化产业展会;推动区域文化交流合作;督促、指导文化、文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大节庆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文化、文物法制宣传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全县文化娱乐经营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单位、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管;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文博馆、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指导群众文化工作;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负责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抢救、维修、保护等项目监管;负责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以及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建设项目监管;负责全县大型基本建设项目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的监管;负责文物复仿制、流散文物征集、文物鉴定、文物借展的监管;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传播工作;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负责人:郭君    联系电话:0915-7820901

(三)旅游股。指导、协调、推进全县旅游发展;开展全县旅游资源普查;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指导重点旅游项目开发;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红色旅游发展;开展全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指导旅游企业贯彻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进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假日旅游及游客投诉受处理工作;督促、指导旅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旅游法制宣传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工作;协调推进全县旅游产业发展;推动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推进旅游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开展旅游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组织实施旅游行业信息化工作,协调推进“智慧旅游”建设,指导旅游装备技术提升;负责旅游统计工作;拟定全县旅游推介促销规划并组织实施;策划、组织旅游宣传推介活动;组织参加旅游展会;策划打造旅游形象品牌;策划、包装、推介旅游精品路线;指导、推进旅游商品、纪念品、宣传品的创新开发;推动区域旅游交流合作。

负责人:刘年翠    联系电话:0915-7812005

(四)广电股。拟订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及公共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含 IP 电视、互联网视听节目、手机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使用监管;负责广播电视法制宣传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规划、指导、推进广播电视重大基础建设项目和广播电视综合覆盖工作;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指导广播电视装备技术提升;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节目传送、播出机构、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和广告播放监管工作;负责广播电视重点科技项目管理。

股长:高波       联系电话:0915-782227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15-7822270

办公地址:城关镇书院北路19号

负责人:程玉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