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肖先生-建议安装路灯 | ||||
来信人: | 肖家伟 | 来信日期: | 2021年12月20日 | 来信编号: | DH202112210342 |
信件内容: | 金融路至农贸局家属院的小巷内一直未安装路灯,且该小巷有20步左右的台阶,夜间光线较差,严重影响市民正常通行,存在安全隐患,现建议相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该小巷内安装一盏路灯。 | ||||
信件回复: | 白河县:2021年12月22日,该巷道路灯已安装到位。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白河县 | ||||
回复时间: | 2021年12月25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