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胡女士-求助协调向供电局缴纳电费问题 | ||||
来信人: | 胡女士 | 来信日期: | 2020年08月10日 | 来信编号: | DH202008110790 |
信件内容: | 2019年,狮子山香城苑小区经过电力整改,该小区其他单元楼均在供电局缴纳电费,只有胡女士居住的7单元向物业缴纳电费,胡女士认为向物业缴纳电费不方便,前期,多次向物业反映,均未得到解决,现胡女士希望相关部门协调后期直接向供电局缴纳电费。 | ||||
信件回复: | 白河县:国网白河县供电公司工作人员于2020年8月12日与胡女士联系,胡女士所反映的问题为香城C座小区户表移交问题,按照合表户改造文件《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工作的通知》(陕价商发【2017】137号)要求,白河县城关镇狮子山社区香城苑小区C座小区未在2017年年底建成供电,不属于供电企业无偿改造小区范围。新建住宅合表户小区改造流程,应由住建部门牵头,所在建设单位建成配电设施,经电网企业验收合格后,移交供电企业。目前,开发商正在对该小区内部供配电设施进行整改,还未向供电企业进行移交。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白河县 | ||||
回复时间: | 2020年08月12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