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吴先生-民政救助补助金下发问题 | ||||
来信人: | 吴申复 | 来信日期: | 2019年09月07日 | 来信编号: | DH201909080056 |
信件内容: | 吴先生由于常年生病,无法从事体力劳动,没有经济来源,2019年2月向四新村村委会递交民政救助申请,2019年4月四新村村主任(李刚)告知白河县县政府已经批复了吴先生的民政救助申请,即将下发补助金,但截至2019年9月8日,补助金一直未下发,现吴先生希望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尽快下发民政救助补助金。 | ||||
信件回复: | 白河县: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 我镇收到DH2019080056工单后及时派工作人员进行核实了解,经查;吴先生于2019年4月初向四新村村委会递交民政救助申请,镇村干部及时进行民政救助入户调查核实,完善资料后于2019年6月4日将吴先生的民政救助申请资料交于茅坪镇民政所。民政所收集完善各村民政救助资料,进行核查,完善资料,并上会研究,确定为救助对象,于2019年7月18日将吴先生在内的民政救助资料上报白河县民政局。白河县民政局对上报资料进行核查和资料补充,于2019年9月11日茅坪镇民政所收到关于吴先生在内的民政救助资金通知的文件。镇财政所近期会及时下拨民政救助资金,请吴先生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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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白河县 | ||||
回复时间: | 2019年09月12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