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白河县2019年松材线虫病除治(预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bmxzfb/2019-0067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白政办发〔2019〕50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05月2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05-27 10:05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中省驻县相关单位:
现将《白河县2019年松材线虫病除治(预防)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7日
白河县2019年松材线虫病除治(预防)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安全和造林绿化成果,促进生态建设稳步发展,切实做好我县松材线虫病除治(预防)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县林地面积116514.2 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 92306.87 公顷、疏林地面积 120.34 公顷、灌木林地面积 20799.34 公顷、宜林地面积 2529.9 公顷。松林面积约 3.63 万亩,主要为马尾松、油松、稀有白皮松,以混交林居多,呈零星小块状分布 11 个镇和一个国营林场。城关、中厂、构朳、茅坪、麻虎、仓上等镇有松林面积2.45万亩,为重点疫木镇;卡子、西营、双丰、宋家、冷水等镇有松林面积 1.28 万亩,为一般预防区。
2019年春季,我县组织生态护林员对全县松林3.63 万亩进行了普查,调查松类枯死木8097株,其中,城关镇松林面积 746 亩、松类枯死木453株;中厂镇松林面积 4460 亩,松类枯死木1016株;构朳镇松林面积2462.4 亩,松类枯死木1061株;麻虎镇松林面积 951 亩,松类枯死木127 株;茅坪镇松林面积 15872.6 亩,松类枯死木 2419株;仓上镇松林面积 3115 亩,松类枯死木380株;卡子镇松林面积450亩,松类枯死木 800株;宋家镇松林面积 3937 亩,松类枯死木1375株;双丰镇松林面积 2320 亩,松类枯死木 466 株。
二、除治(预防)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松林监测,检测覆盖率达到100%,对松林枯死木严格按程序进行除治,清理疫木(包括枝桠、树梢、伐桩、枯死木等)除害处理率达 100%,对松材线虫病疫点进行彻底拔除;每年防治松褐天牛松林面积 1.5 万亩以上,阻断病疫传播途径;松类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封锁和复检率达 100%,坚决杜绝疫木外流和境外疫木流入我县;切实遏制松材线虫病情蔓延,确保全县松林安全。
三、工作任务
1、加强监测普查。全县设置12 个松材线虫病监测区,并在城关镇、中厂镇、茅坪镇、构朳镇、麻虎镇、仓上镇设置6个固定监测区,县林业局要落实专人加强监测工作,确保松林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同时要以镇、村为单位,每年春、秋季对松林进行普查,在病情发生区域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重点预防区每月开展一次专项调查,坚持普查与巡查相结合,全面掌握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各镇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落实驻村干部,组织辖区天保护林员、生态护林员每日巡山,按照各自划定的管护区域采取巡山踏查、线路调查的方法,确定松林面积、地点、发病(枯死)株数,调查结果由镇汇总后报县林业局。县林业局要按时在 11 镇抽取样点,按照国家抽样送检规定程序送检,并认真做好普查数据的记录、收集、整理,详细掌握全年松林的生长状况,及时上报普查结果。
2、加快除治枯死松树。县林业局要组织专业防治队开展枯死松树的除治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发布的松材线虫病疫木管理办法,拔除和处理枯死松树。对重点区范围内发生发现的病害木或其它病虫害造成的松树枯死木,要全部彻底的伐除烧毁处理;对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松林采取发现一株、伐除一株、烧毁处理一株,发现一处,拔掉一处,不留后患。采伐的疫木不得进行集材安全利用,必须当日就地进行焚烧,每日的采伐情况,要如实记录,严禁疫木流失,绝不允许松木及其制品在疫区内镇与镇之间流通。现场监督人员一定要严格执行疫木或枯死木处理标准,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立即停工并按技术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整改,并严格做好每一项记录。今年5 月底以前,对已发现的松材线虫病疫木要彻底清除,处理率达到 100%,全力拔除松材线虫病疫点,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延。
3、扎实防治松褐天牛。松褐天牛是松材线虫的主要传播媒
介昆虫。在天牛羽化高峰期(6 月上中旬至 7 月上中旬),对重点预防区实施人工喷药防治,做到每天早晨和傍晚各喷药 1 次,要有效杀死天牛,阻断传播途径。同时要大力应用取得国家技术推广认证的诱捕器诱杀松褐天牛。每年松褐天牛防治要达到 3 次以上,松林面积达 1.5 万亩以上。
4.强化检疫执法封锁。一是全面加强松木及其制品调运和使用的监管力度,建立松木及其制品调运和使用的联系报告制度,即项目建设单位对调运和使用的松木及其制品要形成主动报告的习惯,及时邀请县森防站进行检疫复检,森防站要为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及时快捷的服务,做到预约监测、现场监测,以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方正常的生产秩序;同时县松材线虫病除治(预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组织不定期对县内的木材加工企业、木材集散地、项目工地、供电、电讯、、火车站、物流公司等单位工程施工场所运输、存储、使用、废弃松木及其制品(含电缆盘、光缆盘、包装箱等)等有关松木制品使用单位进行检疫检查工作,全方位的抓好外来松木材料的监测和管理力度,严防来路不明的松木及其制品进入建设工地,杜绝重点项目建设导致的松材线虫病传播。二是木材检查站要加大木材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对经检疫检验为携带松材线虫的松苗、松木及其制品。确保不向疫区外和重点预防区内流出松类的一苗一枝一木及其制品。三是对查获的松材制品,一律采集样品并由县林业局进行复检和分离镜检,对携带松材线虫的松木制品,立即焚毁,并查清松木制品的源。松类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封锁和复检率要达100%。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松材线虫病除治(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林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水利局、住建局、电力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气象局、邮局、火车站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局长兼任,负责松材线虫病除治(预防)工作的落实。6 个重点防治区域分别由县林业局一名领导和技术人员包抓。各镇要落实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辖区内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安排人员包村、包片区、包山头。
2、落实各级责任制度。一是各镇政府要把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领导负责制,各镇要及时成立普查领导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要坚持做到“谁调(检)查、谁签字、谁负责”,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松材线虫病除治和预防工作。二是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对新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的,要按相关规定逐级上报,及时启动相应预案。三是建立联防协作制度。建立省际之间、省内相邻行区之间统一制定规划、统一防治作业、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检查验收的防治协作机制,加强协调合作,及时通报信息,交流防治经验,实行跨区域联防联治,整体推进松材线虫病除治和预防工作。
3、提高能力建设。县林业局要积极向上争取松材线虫病除治相关项目资金,县财政局要保障除治和预防经费,不断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基础设施建设,购置疫情监测、病枯树除治等仪器设备,全面提高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各镇和林业局要加强除治和预防队伍建设,组建枯死松树除治和松材线虫病防治专业队伍,承担本地和重点区域防治任务。
4、强化技术支撑。县林业局和各镇每年要对林业技术人员、天保护林员、生态护林员进行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除治、预防等基本知识的培训。要科学制定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建立专家组指导除治和预防工作机制。针对实际工作中的难题,借鉴外地已有的成功经验,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科学研究,探索新的除治、预防方法。实施综合营林,改善松树的生长环境,增加松树御病能力,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5、抓好宣传发动。各镇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
网站、短信、微信、公布举报电话、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方式,
加大松材线虫病危害的严重和除治、预防工作重要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广大群众举报枯死松树,参与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
6、强化督办检查。县林业局要会同县府督查室对各镇村和相关单位落实枯死松树除治和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并进行通报。对因除治和预防工作不力,导致森林资源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