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时间:2019-09-05 02:05作者:佚名来源:县政府办
文件名称 白河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索引号 zfbmxzfb/2019-0057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白政发〔2019〕13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9-05 02:05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清理证明事项,根据《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照中、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县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修订完善文件3件、废止文件16件(其中“三统一”登记的部门文件4件)、宣布继续有效文件51件(其中“三统一”登记的部门文件16件)。

对需修订完善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责任部门于2020年3月底前完成修订,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三统一”要求重新发布。逾期没有修订发布的,自2020年4月1日起废止。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各镇、各部门要深刻认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做好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后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按照“放管服”改革、证明事项清理的新规定、新要求,加快转变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附:1.需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6件)3.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51件)


白河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