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19年9月29日8:30起对白河县城副中心(中厂镇)红石河隧道通车试运行。为确保通车试运行期间交通秩序安全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19年9月29日8:30时起,对已建成的白河县城副中心(中厂镇)红石河隧道实行通车试运行。
二、通车试运行期间,隧道实行人车分离双向通行,车辆限速30km/h。禁止大型货运车辆(含办理了《绿色通道通行证》《重点工程通行证》的货运车辆)、大中型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通行。
三、请过往车辆和行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通行安全!
四、通车试运行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封闭、阻断试通行道路。
五、凡违反本《通告》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
白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