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白河县委 白河县人民政府 关于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决定

时间:2019-04-22 11:07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康市委、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决定》安发(20181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

一、重大意义

(一)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是深入推进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现实需要。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优化发展空间,严守生态红线,高标准生态保护,高质量经济发展。与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确定的实现生态美、城乡美、和谐美、产业强、百姓富、保障好的内容相吻合,只有两者深度融合,才能把功能区各项政策要求落到实处,才能加快建设美丽富裕新白河的步伐,才能尽快实现追赶超越、绿色崛起的奋斗目标。

(二)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是改变白河落后现状的迫切需要。白河作为欠发达地区,要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吸取发达地区的经验教训,避免走先发展后治理,边发展边治理的老路,要紧紧依托良好的生态优势,以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抓手,才能尽快走上一条经济、社会、环境相互协调的持续发展道路,才能把生态立县的观念由理论变为实践。

(三)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是顺应群众期盼的根本要求。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环境问题,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新鲜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生活在宜居的环境里,就是为白河人民谋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是21万白河人民的共同期盼。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之路,坚持以更高水平、更高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厚植生态优势,让白河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土更净,城乡因环境而美,群众因生态而富。

(二)基本原则。坚持全域创建、整体推进。县、镇、村三级同时同步开展创建工作,县镇村全覆盖。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用4年的时间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创建。

(三)奋斗目标。努力实现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四年创成功的目标,2022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37项创建指标全面达标。到2020年,城关、中厂、构扒、茅坪、西营、仓上6个镇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验收并命名,其他各镇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指标要求。按照这一目标,各镇要从当地实际出发,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举措,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构筑安全的生态空间格局。进一步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以尊重自然和保障生态安全为原则,科学划定县域空间功能分区,引导生产生活空间适度开发,切实加强各类自然资产保护,严守生态安全底线。

(二)打造高效的生态经济体系。按照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发展理念,要依托我县农业资源和地理条件,做大生态农业;按照绿色、节能、循环、环保的要求做强生态工业,利用山清水秀的景色做优生态服务业。

(三)构筑稳定的环境支撑体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加快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全面打赢蓝天、碧水、青山、净土四场保卫战,持续开展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四)践行绿色低碳的生态生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抓好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威胁饮用水水源水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水质安全监测;加强村庄和集镇发展规划,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创建工作。

(五)构建完善的生态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对各镇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中的比重,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各镇党委、政府领导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制,逐步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把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纳入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六)培育绿色的生态文化体系。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宣传,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个人为主力的生态文化建设体系不断完善,倡导生态文明行为,推行绿色出行、践行绿色消费、推广绿色居住的文明生产、生活方式。开展绿色单位创建,建设一批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和绿色家庭,形成一批以绿色示范为主体的生态宣传教育基地。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摆上重要位置,组织编制实施相关规划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创建机构,做到人员、目标、措施三落实。县人大、县政协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的支持监督工作,团结动员各方力量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献计出力。

(二)严格考核监督。将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内容纳入全县红皮书考核体系,将创建任务纳入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同时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县委、县政府的决策落到实处。

(三)加大资金投入。县级财政要把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镇的创建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主要用于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和生态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并逐年按比例增长。各部门要通过整合项目、多方筹措加大创建资金投入,广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参与生态项目建设。

(四)加强协同配合。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服从大局,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创建工作各项部署落到实处。要构筑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的网络公共平台,建立部门与公众联动机制,倾听民声民意,及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形成全社会共同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大格局。

(五)营造宣传氛围。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活动。利用网络、两微一端手机短信平台、报刊、广播等传播媒体,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