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白河县质量品牌发展奖励办法(试行)》规定,经市场主体(单位)、个人自愿申报,在各行业主管部门初步核实情况的基础上,县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资料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通过市场主体(单位)、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4月1日止,若对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个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白河县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叶敏
联系电话:13992519819
附件:2018年度白河县质量品牌发展奖初审通过名单
白河县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