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滋事被行拘 扫黑除恶再出拳

时间:2018-05-14 14:40作者:扫黑办来源:扫黑办

近日,白河县公安机关重拳出击,快速查处两起酒后滋事案件,行政拘留两人。

2018年5月5日23时许,接报警称:在正阳大酒店内有一男子醉酒闹事,将酒店前台部分物品砸坏。城关派出所立即赶赴现场,对醉酒闹事的牛某依法采取保护性措施予以约束醒酒,并开展调查。经查:5月5日晚,牛某树(男,现年44岁,白河县城关镇人)酒后行至正阳大酒店登记住宿,该酒店前台服务员按照规定,要求牛某树出示身份证件,牛某树借着酒兴,拒绝出示身份证件,对前台服务员大声吼叫,吵闹中,牛某树顺手拿起酒店前台摆放的烟灰缸、接待牌等物品砸向地面。酒店要求出示身份证件是法律规定,牛某松本应配合出示,但牛某树借着酒兴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无理取闹,肆意损毁公私财物,行为恶劣、影响极坏,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5月7日,白河县公安局依法对牛某松处理行政拘留10日处罚,并于当日执行。

2018年5月6日22时许,城关所接巡特警大队移送:在小碉楼KTV门前,许某酒后殴打他人并阻碍执行职务。城关派出所迅速开展调查,经查:5月6日22时许,许某(女,现年39岁,十堰市茅箭区人)酒后在小碉楼KTV与毛某发生冲突并对毛某实施了殴打,先期到达现场的巡特警大队民警要求许某至公安机关接受询问,许某借着酒兴对现场处警民警进行辱骂,后又推搡、殴打民警,拒绝到达公安机关接受调查,致使公安机关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不能顺利进行。许某的行为构成阻碍执行职务,5月7日,白河县公安局依法做出对许某行政拘留十日处罚,并于当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