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白河县公安局始终对电信诈骗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持打击、防范两手抓,不断加强与金融等部门的联系协作,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8月19日,白河县公安局快速反应、紧急处置,成功阻止一起12万元的电信诈骗案件。
8月19日16时许,县局刑警大队接市局反诈中心指令: “发现白河县一名群众接到“涉嫌非法洗钱”的诈骗电话,有可能被诈骗。”接指令后,民警迅速查明可能被骗人员城关镇安坪村朱某的身份信息、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并立即拨打朱某电话和发送信息进行提醒,但朱某电话一直处于通话状态。民警意识到骗子可能正在对朱某进行“洗脑”,情况十分紧急,刑警大队立即安排警力兵分三路。一路到城区银行网点查找朱某踪迹,对工作人员进行提醒;一路由城关所民警设法联系朱某家人进行提醒;一路联系安坪村村干部到朱某家中查看。16时40分,民警在朱某家中找到正在与冒充公安机关的骗子通话的朱某,此时朱某已对骗子深信不疑,已将自己的银行卡号等信息完全提供给了对方,正准备前往银行网点按照骗子的"指令”进行操作。民警要求朱某立即停止与骗子的联系,并立即联系发卡行客服中心,对朱某银行账户进行了处理,16时50分许,在近50分钟的高效运作下,确认朱某银行账户内12万元资金全部安全。至此,所有人才长舒一口气,朱某心有余悸地对民警说:“要不是你们想方设法及时赶到,我就将12万元转给骗子了,那可是我给孩子们准备上学用的钱呐,这一个小时的经历让我终生难忘。”
民警提醒:冒充公检法机关称账户涉嫌洗钱、贩毒等犯罪行为,或直接发来“通缉令”,要求你将账户内资金转移到所谓的指定“安全账户”的诈骗形式十分“老套”,但骗子利用群众防范意识差的弱点,获得账户卡号、密码等个人信息后,将资金转移到他指定的账户,从而最终达到行骗目的。针对电信诈骗,接到陌生电话,应该坚持做到“四不”原则: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汇款,迅速到附近公安机关咨询,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