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支出进度慢的问题,白河县采取了多项措施,支出进度明显加快,支出效率显著提高,财政资金支持扶贫效益凸显。
“以往存在“资金等项目”现象,今年要求各镇各部门在脱贫攻坚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根据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脱贫计划,协助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建立科学、可行的脱贫攻坚项目库,有效避免了“资金等项目”的现象。”白河县财政局农业办整合业务负责人刘军说。
为简化拨付程序,白河县大胆创新,取消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拨付申请表,以项目计划作为拨付依据。财政局收到上级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后,规定时限内函告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和项目主管部门,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和项目主管部提出项目实施计划报脱贫攻坚指挥部会议审定,财政部门依据经审定的项目实施计划拨付资金。这样以来,程序简化,拨付速度明显加快。
针对过去存在扶贫资金沉睡在项目实施单位账上的问题,建立了脱贫攻坚资金管理联系制度和领导分片包抓脱贫攻坚资金管理工作制度,加强扶贫资金业务指导,督促支出进度。各镇、各部门在收到财政拨付的项目资金后,15个工作日以上仍未开始报账列支的,落实专人进行催办;3个月以上仍未报账列支的,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进行督办落实;6个月以上仍未报账列支的收回重新安排用于脱贫攻坚项目。督办催办有力促进了财政扶贫资金支出。
此外,将所有通过预算安排给二级预算单位的财政资金统一纳入预算内集中支付办理,直接与国库进行资金清算,不再由主管部门拨付至往来资金专户,减少中间环节,此举有效盘活了财政存量资金,提高了财政涉农资金及扶贫资金使用效率。